办理收养除了登记户口外,更需要做这件事~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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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06:00:00
发布机构
房县公安局
文号

收养就意味着,虽然不是长在妈妈的肚子里,但是长在了妈妈的心里。

针对收养行为,自12月1日起《湖北省收养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之后收养需进行评估认定,具体内容蜀黍来告诉你~


01  评估什么?

收养评估分为两类:

1、收养能力评估

收养能力评估是指对收养申请人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收养申请人收养动机和目的、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等内容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作出综合评定。

2、融合期评估

融合期评估是指在办理收养登记前,对收养关系当事人之间的融合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被收养人与收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相处和情感交融等情况、收养申请人履行临时监护职责情况、对被收养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情况、(被)收养意愿等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

02  评估谁?

1、对于中国内地公民在湖北省内收养子女,按照本办法进行收养评估。收养评估的对象包括收养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2、收养继子女的不进行收养评估。

03  接受评估需要提供什么?

收养申请人确认同意进行收养评估的,需提供如下材料:

▶收养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收养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

▶收养申请人子女情况声明;

▶收养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

▶收养申请人经济收入证明;

▶收养申请人房屋信息资料;

▶收养申请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

▶收养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报告;

▶收养申请人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近三个月内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报告。

04  评估流程

收养评估流程包含书面告知、评估准备、实施评估、融合期评估、出具报告。

其中收养评估报告应当在收养申请人确认同意进行收养评估之日起60日内作出。收养评估期间不计入收养登记办理期限。同时,收养申请人与被收养人融合的时间不少于30日。

05  收养评估需注意

1、收养申请人年满30周岁;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收养申请人应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处于当地居民家庭中等收入水平以上,有固定住所,且人均住宅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住宅面积水平。

3、收养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融合评估阶段须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尊重和权益保护。

此外,在收养评估期间,收养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有以下九类情形之一的,取消收养申请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弄虚作假,伪造相关材料或隐瞒相关事实的;

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

买卖、性侵、虐待或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及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的;

有故意犯罪行为,判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患有精神类疾病、传染性疾病、重度残疾或者智力残疾、重大疾病的;

存在吸毒、酗酒、赌博、嫖娼等恶习的;

故意或者过失导致正在与其进行融合的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

有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完成收养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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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户口有两类事项

一、【全省】合法收养登记户口

办理条件: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尚未登记户口的随养父母登记户口;已办理出生登记的,按照户口迁移办理。

二、【全省】社会福利机构登记户口

办理条件:对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弃婴(儿童),儿童福利机构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户口。

收养登记-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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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按需选择事项并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