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索引号
01145506X/2023-20073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17日 17:00:00
发布机构
房县公安局
文号

一、申请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可向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注:在设区市的市辖区之间流动的人员除外。

二、申报材料

1.《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必须)查看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注:必传(必须)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必须)

4.业务主体人照片(必须)

三、法律依据

1.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

2.《湖北省居住证服务与管理办法》

3.《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4.《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

5.《武汉市实有人口登记管理办法》

6.《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工作要求的通知》

四、收费标准:免费

五、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六、流程图:图1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