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价监竞争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3-19180
主题分类
物价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19日 09:56:12
发布机构
房县市场监管局
文号

局属各单位:

《2023年价监竞争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2023年价监竞争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价监竞争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市局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降成本为核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加强价费行为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价监竞争各项工作。

一、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维护市场价格竞争秩序

(一)深入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加强与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部门合作,建立价格动态监测与价格执法联动机制。密切关注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和粮油肉蛋菜的价格,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股、队、所联动作用,推进综合监管。

(二)开展护农专项行动。部署开展2023年春耕护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行为,为我县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粮食稳产增产和农村民生改善提供坚实保障。

(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持续针对“双减”价费政策执行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职业教育学校收费等开展专项检查。

(四)大力整治医疗卫生领域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全面规范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秩序,打赢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攻坚战。以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保质稳价专项行动为切入点,深入推行《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价格公示办法(试行)》实施工作。以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防范商业贿赂制度为发力点,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规范医疗卫生领域价格和竞争行为,促进公立医院体现公益性、经营合规性。针对当前民营医院、医疗美容领域存在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规范经营行为。

(五)做好平台经济领域价格监管。加强对“美团”、“饿了么”等主要线上平台企业和经营者的价格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督促平台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追求合理利润。加强对货运平台等新兴服务领域价格监管,提升收费透明度。

(六)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建立旅游景区主体台账,加大对全县各景区景点及相关经营单位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关注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执行淡旺季浮动价格、不执行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价格刺客”“天价住宿”“天价餐饮”等旅游市场乱象发生。

(七)强化重点时段价格监管。依托省局“三网一中心”及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部门的数据共享。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七个重点小长假期间加大市场价格统筹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敢消费”的良好市场秩序。对“天价月饼”、蟹卡粽子、高端白酒、时节商品、节庆礼品等重点商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倡导理性消费,及时办理投诉举报,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二、围绕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

(八)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结合我县实际,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围饶保健市场、医疗美容等领域,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刷单炒信、限定条件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九)开展“护企保名优”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权仿冒名优企业和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创新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焦点难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组织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强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推动和指导各地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示范站(点)、示范企业建设,将保护关口前移,构建“点线面”结合的立体保护格局。增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扶持,协调各方力量,发挥企业主体、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创新动能和技术优势,破解商业秘密保护难题。

三、强化涉企收费治理,优化营商环境

(十一)加强金融机构收费监督检查。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聚焦企业反应强烈的金融机构融资环节和支付环节收费问题,重点查处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只收费不服务、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转嫁成本等行为。

(十二)探索建立协会商会收费联合监管机制。与民政部门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机制,分析排查协会商会收费事项和依据,形成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精准协同联合监管、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十三)加强公用企业收费监督检查。督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结合电价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强化售电领域价格行为研判,组织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着力查处电价和电力工程安装等方面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

(十四)加强交通物流收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交通物流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加大渡口收费检查力度,缓解物流成本压力,重点查处船公司、船代、货代等环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四、强化打传规直,维护社会稳定

(十五)深入推进无传销创建工作。以无传销创建为抓手,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持续构建“打防结合、综合治理”体系,提升传销案件查办过程中风险防控能力。加大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引导直销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直销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提升直销企业自律水平。

五、丰富监管手段,提升治理能力

(十六)探索实践多措并举的监管方式。以规范全县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为目的,在强化执法办案能力,坚决守住法治底线的同时,从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服务型监管等方面努力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对违法违规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的,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法免予行政处罚。通过宣传教育、劝导纠正、警示告知等措施,强化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律意识,为市场主体纠错减负,营造宽松的市场发展环境。

(十七)强化应急处置。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投诉、举报、舆情,第一时间核查反馈。对核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迅速立案查处,确保及时平息事态,避免发酵升级。

(十八)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继续做好价格收费、竞争执法、打传规直等业务指导培训,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交流、以案代训、案例巡讲等多种形式提升业务素质。定期组织办案经验交流会,把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相结合,使执法人员熟悉办案规律,掌握办案特点,丰富办案经验,在实战中锻炼和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