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01145506X/2023-2729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16:24:03
发布机构
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为贯彻落实《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房县涉企中介服务收费及隐性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房营商发〔2023〕5号)文件精神,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协同治理、联合惩戒等方式,全面规范和引导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坚决查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违规收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整治时间

此次清理规范集中整治时间为:2023年5月至12月底。

三、治理重点

重点检查行政机关指定或推荐中介服务机构2022年度以来的收费行为,重要复杂的可追溯以前年度。一是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二是将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给申请人承担;三是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介的,中介服务机构不依法依规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四是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将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运营维护费等转嫁给企业承担;五是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六是中介机构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七是审批部门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中介服务重新收费;八是对招商引资重大工业项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实行乱收费。

检查内容

(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公示情况;

(二)是否强制、变相强制交易相对人接受交易价格或者有偿服务;

(三)是否收取费用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质价不符;

(四)是否在标价之外附加不合理费用或者条件以及在订制和取消计费服务时设置不对等条件;

(五)是否将自身义务转嫁给交易相对人并收取费用;

(六)是否未尽告知义务,单方面收取交易相对人费用;

(七)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公平价格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同配合涉企中介服务收费及隐性收费突出问题是纪委监委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推进部门间综合治理、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监管单位要调动精干力量积极参与检查,根据相关职能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把专项治理任务抓实抓细。

(二)加大宣传力度寓服务于监管,向收费主体宣讲收费政策,推进收费公示制度有效落实。强化收费主体合规意识,增强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的内生动力。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乱收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发挥震慑作用。

)强化信息报送。各监管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推进情况,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检查实施阶段起,每月28日前将上月检查情况(见附件)、查办的典型案例和重要线索报县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11月2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