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3-4319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15:45:00
发布机构
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收费热点问题,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314号),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十发改文202262号),县教育局县新闻出版社 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限

检查对象: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

检查时限:2022年以来的收费执行情况,对重大违规收费行为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工作重点

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清单职责,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检查:

1.是否设立收费公示栏对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现行收费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是否存在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之外未标明费用的行为; 

3.是否存在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的行为; 

4.是否存在违反自愿、非营利原则向学生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代收其他费用或从中牟利的行为,或超范围列支各类代办费等违规行为; 

5.是否存在与入学(园)、升学挂钩,收取赞助费、择校费的行为; 

6.中、小学(含幼儿园)是否按规定及时调整收费标准,依法依规收费;

7.是否存在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软件或资料,或者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加收相关费用的行为;  

8.是否存在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

9.是否存在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三、工作安排

检查时间:61日至830日,分为摸底排查、自查自纠、现场检查和整改规范四个阶段。

(一)摸底排查阶段(61-615日)

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抓住中、高考的重要节点,认真组织执法力量摸清辖区中、小学(含幼儿园)底数并建立管理台账,各市场监管所615日前报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615-625日)

中、小学(含幼儿园)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填写《学校收费情况自查表》(见附件:2),并于6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学校收费情况自查表》报县局教育收费整治执法工作专班

(三)现场检查阶段(71-810日) 

执法工作专班下设执法小组,职责划分对辖区内中、小学(含幼儿园)收费情况开展检查,现场检查期间要填写《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件3),及时反馈工作动态,遇重大政策问题及时上报,并于820日前将《学校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及专项检查情况(检查对象、收费基本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处置情况)报送县局教育收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规范阶段(821-831日)

执法工作专班要根据各中、小学(含幼儿园)自查自纠情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经核实后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单位,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的学校加强管理,督促其整改到位,规范收费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是聚焦解决教育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立足本职、采取措施、协同配合,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中、小学(含幼儿园)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认真部署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工作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收费秩序,严禁发生违规收费行为。

(二)规范收费行为。执法工作专班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各中、小学(含幼儿园)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依据、减免优惠政策、执收方式以及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严查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及时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确保检查取得成效。对检查中不配合和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规收费典型案例,要依法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