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你拍我查”违法线索征集公告

索引号
01145506X/2025-2691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15:42:02
发布机构
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要求,为持续助力经济回升向好、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房县市场监管局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你拍我查”违法线索征集活动,协同打击网络、民生、商业营销、 创新创造创业等领域违法行为。
一、违法行为收集范围
(一)涉企违规行为。
科技创新企业和制造业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反映突出的违规收费行为;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依托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金融机构不落实收费减免政策行为。
(二)停车场违规行为。
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等信息;是否落实半小时内免费等有关减免政策;是否存在底标高结、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是否严格执行发改部门制定的停车收费政策。
(三)医药领域违规行为。
医疗机构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自立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行为;采取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行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行为;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超过规定的差价率销售商品行为等。
(四)养老服务和公办福利机构领域违规行为。
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收费情况是否公示到位、是否存在公示内容不全、价格欺诈、加收额外服务费用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违规收费行为;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等名义,借助各类论坛、康养旅游、老年大学等场景、形式,针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疗效或功效;利用电商平台、视频直播引流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药品、保健品等违法行为;未经广告审查发布药品、 保健食品广告,或广告内容与审查不一致的行为;假借传统中医理论、“伪科学”等虚构、夸大药品功效或者宣传药品外其他商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神药”广告;宣称保证治愈癌症、绝症等内容的违法广告;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治愈率等内容的违法广告;变相以“健康养生” 等节(栏)目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等违法广告的行为。
(五)市政特许经营活动及水电气领域违规行为。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擅自制定价格行为;自立项目、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收费行为;利用自然垄断优势地位, 排除限制竞争,捆绑搭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行为;以保证金、押金、基金等形式,无政策依据、无服务内容变相收费行为;收取国家有关政策中明令禁止或已取消的费用行为。
(六)公平竞争领域
对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策措施涉嫌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均可投诉举报,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于规章、规范性文件,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会议纪要、合作协议等具体政策措施等。
(七)打击传销与直销领域。对攀附歪曲国家有关政策、 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等网络传销行为;对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诱骗人员从事“拉人头”“骗取入门费”的聚集式传销行为;对直销企业采用挂靠方式的违法直销行为。
二、举报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除通过手机拍摄的方式向我局提供线索外,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
三、受理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7 19-12 315网络渠道:全国12315平台
来信来访地址: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157号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