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2026年“两节两会”期间 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索引号
01145506X/2026-0575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6年02月10日 09:38:34
发布机构
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各相关经营主体、行业协会:

2026年春节、元宵节及各级人大、政协会议(以下简称两节两会)将至,为维护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县各经营主体和行业协会提出如下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所有经营者应当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利用两节两会期间消费集中的特点,实施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各行业协会应积极引导会员单位规范定价行为,加强行业内部监督,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二、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规范明码标价行为

(一)民生商品领域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社区便利店等经营者应保障粮油肉蛋奶、蔬菜水果、方便食品、常用药品等民生必需品的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

(二)住宿餐饮领域宾馆酒店、民宿、餐饮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线上平台公示客房价格、餐饮菜品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餐饮经营者不得采用虚假优惠、虚构原价等误导性标价形式,提供套餐服务需明确标示规格、项目和附加条件。

(三)交通旅游领域道路客运、车站、社会停车场等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公示价格,不得擅自提价、价外加价。旅游景点应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严禁捆绑销售、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

(四)公用事业及应急服务领域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经营单位应严格按公示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违规搭车收费。网络平台企业应规范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收费,落实收费公示。各类应急保障服务不得随意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强化价格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两节两会期间,我局将组织开展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的,将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构成价格欺诈的,将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可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的将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四、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妥善保存票据、支付记录等相关证据,并及时通过1231512345热线或属地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请各经营主体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维护公平、有序、诚信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为两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