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文件精神,对今年一季度首次来房和外省返乡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程序进行了初步核实,现将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在此期间,若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719-3224185 0719-3205329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日
通讯地址:神龙路18号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2023年个人来房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公示花名册(第二批)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2023年个人来房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公示花名册(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