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索引号
01145506X/2023-64908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05日 14:50:54
发布机构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招用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家庭劳动力)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的各类企业(包括各类农资企业、农业经营主体或扶贫加工点、扶贫车间、扶贫基地)。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脱贫人口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男性16至60岁,女性16至55岁)。

二、申请人权利

企业参与就业扶贫,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可享受奖补。

三、申请人义务

企业有义务如实提供所吸纳脱贫劳动力员工名册及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四、补贴标准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奖补(考虑就业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奖补可分段申报,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可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奖补,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可再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奖补)。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扶贫奖补每人只能申报一次(分段申报除外)。

五、申报材料:

1.企业与所吸纳脱贫劳动力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2.一次性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申报表。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注册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或网上(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提供纸质申报资料的需加盖公章。

(二)审核。由经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比对初审,吸纳对象的就业失业登记、脱贫人员身份、社保缴费记录信息在系统内核查。

(三)拨付。在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由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审批,按规定将补贴拨付至企业的银行账户上。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七、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或书面告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址:房县诗经文化广场“市民之家”A栋1楼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F3。

网上办事地址: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咨询电话:0719-320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