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特殊师生 大排查、大走访、大帮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3-10178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23日 09:38:14
发布机构
房县教育局
文号
房教函〔2023〕13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  县直各教育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县师生心理健康状况,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教基20224号)和十堰市教育局《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措施(二十条)》精神,进一步做好特殊师生关爱工作,切实提高师生心理素质、抗压能力。经教育局党组商议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继续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帮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排查帮扶对象

1.特殊群体学生主要包括留守儿童(孤儿)、单亲家庭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心理障碍学生、残疾学生、特异体质学生等。

2.特殊群体教师包括家庭遭受重大变故、本人罹患重大疾病、性格孤僻内向教师,近一个月来行为有明显变化或思想偏激不合群的教师等。

二、落实“三大”环节

1.开展大排查,落实信息台帐建设。各学校对七类特殊群体学生全面排查、分类建档。针对心理障碍师生,教育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教师和初二、高一、高二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筛查。三月上旬启动初筛,四月根据筛查情况组织二轮测评。建立乡镇中心学校班子成员包学校、学校班子成员包年级、中层干部和班主任包班级、任课教师包学生的责任体系。

2.开展“大走访”活动,全员参与,形成工作清单。对排查认定的特殊学生,要立即开展走访,走访率达到100%。各学校要将“大走访”活动抓到位,建立详细的走访日志,工作台账,防止走过场图形式,确保走访工作取得实效。对排查出的特殊教师,学校领导要面对面谈话谈心,关心关爱,有严重心理疾病的教师要督促其治疗。

3.开展大帮扶,拓展帮扶途径,形成长效机制。

(1)加强学业辅导帮扶。各学校要以学校行政领导、班主任教师、党员教师为主,以同班或同年级优秀同学为辅,建立“1+N”师生帮扶和“1+1”同伴帮扶关系。帮扶有计划,辅导有效果。

(2)加强心理健康引导。积极发挥心理健康辅导站和心理辅导志愿者作用,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拓展游戏等活动。个别问题较严重的学生要做好个案辅导,必要时予以转介。

(3)搭建亲情沟通平台。充分发挥寄宿制学校“亲情室”作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与家长电话或视频沟通。组织开展“暖心话真情”等主题活动,引导学生感恩父母、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引导外出务工家长经常与孩子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4)优先提供课后服务。已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试点学校,优先、免费为本校特殊群体学生提供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发挥互联网、学校教师、校外志愿者等多方渠道优势,为特殊群体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促进其健康成长。

(5)适时开展教师团建活动。对于教师群体压力过大的情况,要根据校情,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同时开展一些喜闻乐见的团建活动,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凝聚团队力量。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教育单位要高度重视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将大排查、大走访、大帮扶活动与控辍保学、学生安全有机结合,纳入学校日常工作管理,结合实际,明确分工,及时督查,建立机制。

2.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家长会议、家校互动、法治讲座等形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教育、关心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逐步提高特殊群体学生关爱水平。

3.各学校要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不得随意将名单、数据和报告外传。附件2.3.4在四月上旬私发给基教办,联系人:陈烁,杜绝在工作群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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