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函〔2023〕4号)、十堰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十堰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十民政函〔2023〕2号)精神,高质量完成我县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和基本要求
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在优先满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基础上,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等。结合实际,统筹考虑城乡改造对象居住房屋实际和需求差异,加强分类指导,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改造质效。2023年,继续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对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等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全县改造400户。已经进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二、改造内容和补贴标准
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围绕“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功能,进行住宅及家具设施适老化改造,包括防滑处理、高差处理、安装床边护栏(抓杆)、安装扶手、配置淋浴椅、手杖、智能烟感、智能监控、防走失装置等项目,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适老化改造原则上每户平均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所需资金统筹从省级养老服务体系转移支付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地方公益项目资金和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及地方财政预算资金中解决。鼓励在易地搬迁小区、安置区等集中连片区实施改造。
三、实施步骤
居家适老化改造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第三方机构(评估、施工)开展入户需求评估、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工作。
(一)公开招投标。居家适老化改造以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为前提,采取竞争性磋商确定改造承包方。
(二)申请评估。居家适老化改造以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为前提,经入户评估,经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签字同意改造方案后组织实施。老年人及其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协议并承担相应义务。
(三)规范程序。一是公示,各乡镇民政办和村(社区)同步采取适当形式对本辖区的改造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入户调查,由施工专业人员逐户入户调查,确定改造对象和改造内容,并估算所需费用。三是签订协议,改造方案经改造对象家庭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后,根据测评改造内容和估算造价,县民政局与施工方签订改造协议,方可实施。
(四)竣工验收。县民政局组织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对老年人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进行完工验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责令具体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对不符合改造验收标准的不予支付费用。各乡镇、村居应对老年人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进度及质量,进行实地察看、跟踪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进度。各乡镇要做好政策宣传,按自愿申请的原则,初步确定改造对象。3月底前,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方;4月中旬各乡镇、村居进行公示等程序精准确定改造实施对象,4月底前,县民政局在各乡镇申报改造实施对象基础上审核确定对象名单;5月初全面启动建设;9月底前,全部完成适老化改造施工,做好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10月底前,总结评估,形成报告,完善档案、拨付资金。
(二)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湖北省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南》,结合老年人家庭环境实际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贴近每户老年人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实施适老化改造,合理排定居家适老化改造基础类事项。坚持一户一档,将每户改造前后图片对比等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并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录入“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在组织验收时,认真核对改造安装的设施、设备材质和规格参数与中标文本中标注的是否相符,发现以次充好的要责令施工方及时整改,否则不得支付改造费用。
(三)整合力量,确保有效监管。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适老化改造工作,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纳入本乡镇发展规划、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要健全乡镇、村居民政工作人员参与的居家适老化监管体系,确保及时掌握改造对象家庭的意见诉求,结合平时工作对施工单位改造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查验改造对象家庭安装、配置的设施和设备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民政局(联系人:蹇媛媛,QQ:578980463)。
附件:
1.乡/镇村/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2.乡/镇村/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民主评议记录表
3.乡/镇村/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公示情况记录表
4.乡/镇村/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单
5.乡/镇村/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花名册
房县民政局
2023年3月5日
附件1
乡/镇村/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
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电话 | 人员类别 | |||||||
老年人 户情简介 | |||||||||
申请 适老化 改造 内容 | (1)防滑处理:铺设防滑地砖(铺设防滑地垫) 平方米,高差处理:铺设水泥坡道 平方米,安装扶手 ,(2)卧室改造:配置护理床 个,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个,防压疮垫 个,(3)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安装 型扶手 个,配置淋浴椅 个,安装(改装)坐便器 个,(4)老年用品配置:门铃 个,手杖 个,轮椅(助行器) 个,助听器 个,防走失装置 个,放大装置 个,安全监控装置 套,(5)其它: 。
申请人签名(盖印): 年 月 日 | ||||||||
乡镇民政办意见 | 年 月 日 | ||||||||
县民政局 意见 | 经审核,同意 老年人家庭为2023年度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改造内容:(1)防滑处理:铺设防滑地砖(铺设防滑地垫) 平方米,高差处理:铺设水泥坡道 平方米,安装扶手 ,(2)卧室改造:配置护理床 个,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个,防压疮垫 个,(3)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安装 型扶手 个,配置淋浴椅 个,安装(改装)坐便器 个,(4)老年用品配置:门铃 个,手杖 个,轮椅(助行器) 个,助听器 个,防走失装置 个,放大装置 个,安全监控装置 套,(5)其它: 。 预算经费: 元。
年 月 日 |
附表2
乡/镇村/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
适老化改造对象民主评议记录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评议时间 | 年 月 日 | 评议地点 | ||||
本次评议对象共 人,参加评议小组成员应到 人,实到 人,缺席 人,符合评程序规定人数。 评议记录人: | ||||||
评议
情况
记录 | 被评议人 | 得票 | 主要评议意见 | |||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村(居)、乡镇民政办、县民政局各存档一份。
附表3
乡/镇村/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
适老化改造对象公示情况记录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公示 对象 | 此次我村公示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共计 户, 其中:分 散供养五保户 户,低保户 户。 |
公示远景照片粘贴处 | (公示照片粘贴处) |
公示近景照片粘贴处 | (公示照片粘贴处) |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村(居)、乡镇民政办、县民政局各存档一份。公示照片必须
为7寸彩照,照片上必须自带日期。
附件 4
乡/镇村/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
适老化改造验收单
编号:
一、特殊困难老年人姓名:
二、家庭住址: 房县乡/镇 村/居
三、改造内容:共帮助此家庭进行了项适老化改造,并添置了等设施和设备,分别为:
四、改造完成时间:年月日
五、改造前后对比照片:(1.改造部位和新添置设施和设备都需要有照片存档,可另附。2.设施和设备改造照片要突出前后对比效果。3.所有照片需有文字说明。)
六、验收情况:
第三方组织验收人:验收结果 :验收时间:年月日
七、特殊困难老年人对改造是否满意:
⑴满意 ⑵基本满意 ⑶不满意 签字:
八、对进一步做好改造工作的建议:
附件5
乡/镇村/居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
改造对象花名册
填报人: 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地址 | 监护人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