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2023年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145506X/2023-2960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25日 09:52:29
发布机构
房县民政局
文号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县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完善全县乡镇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持续健康运营,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整合集约资源的方式,2023年全县新建1个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按标准提档升级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10个。全面推广军店镇中村村安幼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幸福食堂”模式,支持“共同缔造”示范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融入“幸福食堂”+活动中心功能,推动执行《房县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实施办法(试行)》,在城镇小区新建一批老年活动场所,建立“十五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全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供给能力。

工作标准

(一)建设标准

1.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址应在乡镇居民中心位置,靠近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相对独立,宜为底层独立式建筑或建筑物底层,有独立出入口,附近无污染源,符合养老设施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防疫等规定要求。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800平方米,可利用乡镇现有闲置房产、商业设施及嵌入式小型养老机构等场所设施改(扩)建,也可将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应设置全托、日托、助餐、康复等功能用房,具备机构照护、日间照料、居家照护、老年助餐、医养结合、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并能为周边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小微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工作指导和业务辐射,原则上设置集中托养床位不低于10张。

2.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要与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同图、建设同步,统筹考虑大型异地搬迁安置区,依托农村“安幼养老”中心现有服务设施或集体闲置房屋等场所设施,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因地制宜设置“四室一堂”:日间休息室、文化娱乐室、书画阅览室、健身康复室和老年食堂,满足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助餐服务等基本需求,原则上设置日间照料床位不低于5张。

(二)运营管理

各乡镇要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将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运营管理纳入乡镇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做到“七要”:一要有服务设施,电视机、空调、棋牌、图书、日间休息床位等老年人娱乐、健身、休闲设施设备齐全;二要有运行管理、安全管理、服务人员岗位职责、服务项目等制度上墙,各类纸质台账(老人花名册、承诺书、老人信息表、老人健康登记表、服务登记表、中心固定资产登记表)资料齐全;三要有运营管理人员,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少于3人,各方筹措资金,保障活动中心水、电等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经费;四要有互助养老服务活动实现活动经常、服务持续,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不离村的愿望;五要有养老互助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助洁、助医、助访等互助帮扶活动;六幸福食堂要正常运营,收费标准要公示上墙,明确老年人就餐的优惠标准;七要有养老文化氛围展示,定期举办老年人文娱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3年3月1日—3月19日)。各乡镇要成立工作推进专班,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对照验收标准,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实施步骤等31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和专班组成人员报县民政局。

(二)组织实施(2023年3月20日—5月30日)。各乡镇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每月1530日将项目实施情况报县民政局。

(三)检查验收(2023年6月1日—6月30日)。县民政局(或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对项目进行完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各乡镇要及时保存档案资料(项目改造前后图片、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民政局按验收标准(见附件)进行验收,开展绩效评估,并将验收及绩效管理情况报送市民政局,民政局、省民政厅适时组织对试点项目开展验收抽查和绩效评价

(四)总结评估(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县民政局组织专班对各乡镇项目的运营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督导,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各乡镇要及时提炼总结、完善规范,注重收集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工作经验,为全县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提供借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要项目列入本乡镇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由乡镇民政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办主任任副组长、村居书记(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推进专班,分解改造任务、加强部门协调、注重工程质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二)规范实施。乡镇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工程规划,按程序组织施工和质量验收,加强施工质量监督和检查。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三)督促检查。乡镇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加强进度管理县民政局将实行项目建设月度统计通报制度,根据乡镇上报的完成情况适时组织检查督办

联系人:蹇媛媛;QQ578980463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