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单位
房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
二、许可法律依据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
三、申请条件
义诊机构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批准设置的预防、保健机构。
四、所需提交申报材料
1.提交《义诊活动备案表》和《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名单》,包括义诊的组织单位,开展义诊的时间、地点,义诊的内容,参加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医务人员数量及其从事专业等。
2.组织单位法人代表签发的责任承诺书,包括:在预定时间、地点开展所备案的义诊,义诊中不从事商业活动,不误导、欺骗公众,不聘请、雇佣非医务人员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咨询,不妨碍公共秩序等。
3.参加义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4.参加义诊医务人员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同意其参加义诊的证明。
5.在城镇公共场所开展义诊须提供城管等部门的同意书。
五、申请流程
1.受理:申请人(单位)现场或网上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县卫健局医政股审核;
3.办结:审核合格,政府网站公示。
六、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房县城关镇县门街3号县卫生健康局,
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0719-3224489, 网上投诉邮箱:692088225@qq.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