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我县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9)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运维水平不高,保障不到位,考核不合格。
二、整改目标
全面保障污水处理设施严管理高水平运维,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提升乡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三、整改措施
(一)对反馈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立行立改,督促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认真落实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运营监管,确保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规范、运行稳定、排放达标。
(三)强化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工作考核评价,压实运维企业和属地主体责任,提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质效。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考核,达标排放。经县生态环境部门在线数据考核,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均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
(二)强化管理,提质增效。一是组建管理机构,成立房县供排办(房机编【2023】51号),定编5名,主要承担服务城区安全饮水保障和城乡集镇污水治理常态化达标排放等职责。同时完善供排水管理制度,组建工作专班,启动乡镇污水日常监督、日常管理。二是迅速组织集中整治,制定了工作方案,由县住建局牵头,污水处理企业配合,全面组织排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整治工作。三是建立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建立《供排水工作制度》《特许经营项目监管制度》《乡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制度》《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制度》《城乡供水管理运行监督管理制度》,全方位开展供排水监督管理工作,为乡镇生活污水达标稳定运行保驾护航。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对照协议约定扣除对应的(数据日均值超标运行当天)运营费用,对前期未执行的追罚追缴。全面梳理水保中心今年交办事项,涉及城镇污水处理15项,已按协议约定处罚2项,追罚追缴13项。
(三)委托机构,全力保障。一是委托十堰固科环境有限公司按照协议全面落实水质、水量的抽查、检测、向社会公布等工作,现已每月公示水质检测情况。二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协议定期对污水处理厂的流量计检查、校准和测试(每年1次),现已出具计量检测报告。三是与湖北永业行签订了绩效评价合同,全面启动按年度、季度绩效考评工作。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联 系 人:彭明瑞
联系方式:0719-322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