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建设及设备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01145506X/2021-3220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10日 15:26:44
发布机构
房县财政局
文号
SHJS-FX-CG20210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JS-FX-CG2021023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0948

3、项目名称: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建设及设备安装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5(万元)

6、最高限价:75(万元)

7、采购需求:

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建设及设备安装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6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集成及调试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签字盖章的书面承诺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的企业完税证明和社保完税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7)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8)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自拟情况说明);
(9)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房县神农路36号,尚客优快捷酒店院内)

3、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原件资料和全套复印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清晰可辩,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以上资料合格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领取及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①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纸质版);
②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文件(电子版)。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开标室(房县神农路36号,尚客优快捷酒店院内),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开标室(房县神农路36号,尚客优快捷酒店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房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房县城关镇吉甫路99号

联系方式:18671989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地   址:房县神农路36号,尚客优快捷酒店院内

联系方式:0719-310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0719-310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