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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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丁字街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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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14:30-17:30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6日 16:53:14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商务局牌子。

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落实党中央关于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科学技术、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科学技术、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的措施建议,推动科技信息化、工业化融合。

(二)拟定全县科技和经济信息发展规划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措施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协同产业安全和国防信息动员相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五)承担振兴装备制造等产业组织协调工作。依托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措施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七)组织拟定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工业、商贸经济目标考核,工业、商贸企业考核奖励等工作。

(九)拟定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县军民融合产业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国防科技工业和军民融合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军工企业和军工单位与政府部门的关系。

(十一)拟定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科技园区和基地建设,组织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指导全县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拟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企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县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办法和措施,参与科学事业费及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十三)拟定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措施建议。负责推进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导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

(十四)承担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对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进行监测分析,会同有关方面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协调服务。拟定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县有关国际、国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申报、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协同管理外国专家的相关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全县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十七)参与拟定全县商贸、物流和服务业有关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县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县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特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八)拟定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负责研究提出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定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投资规划、产业投资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政策。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外贸发展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中长期进出口发展规划;探索研究外贸新兴业态;汇总年度进出口指标。

(二十)负责全县各类企业申报对外经营权的备案工作;研究拟定适应我县服务贸易发展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县服务贸易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开拓工作。

(二十二)组织并指导我县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协助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二十三)负责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鼓励出口政策和有关鼓励政策中资金项目的稽核、审查和申报;指导各类出口企业用好用足政策。

(二十四)参与拟定全县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拟定和执行全县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方法,指导全县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解散工作,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和服务外包工作,负责核准限额以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转报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二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参与拟定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管理境外就业工作,并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企业实施海外投资规划;归口管理全县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二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高新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拟定全县技术贸易的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

(二十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和指导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群团工作。

(二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股、人事教育股)。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计划生育、意识形态、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文秘、档案、保密、接待、信息、会议安排等政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内组织、统战、工会、群团、“五城联创”和所属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机关人事、财务、资产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科学技术股。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和产业政策,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县科技改革、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全县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承办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工作;编制年度科技发展规划和重点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工作;组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产品登记备案、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培育工作;协调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有关工作,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高新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统计、火炬统计等工作。组织各级科技成果申报、鉴定、登记以及科技奖励申报,筹备组织县级成果评审、奖励大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成果推广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规划技术交易、监督检查《技术合同法》的贯彻执行。拟定县级科技投入、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以及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承担县级科技保密管理工作;协同管理外国专家和推进行业人才的相关工作。

(三)农村和社会发展股。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重大科技成果示范,指导全县农业科技园区和基地建设;制定科技创新发展和促进农业发展的规划及措施,组织协调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创新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科技“三下乡”、科技特派员工作和“三区”人才等相关工作。拟定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技术创新、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促进生物医药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承担对口协作工作。承担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核准、备案及项目验收相关工作;拟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控制规划,对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组织开展绿色技术创新、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县域生态保护等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四)经济运行股。拟定全县工业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审核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监测和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和督导;监测分析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建议;指导推进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工作;参与县域经济考核工作;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机制,提出服务大企业发展的建议;监测、分析行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五)中小企业股(企业服务股)。负责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监测分析统计、协调服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中小企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的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议,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资金安排意见,协调各类融资、银企合作,承担县“助保贷”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减负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产品展销会和博览会,加强对外经济协作,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促进企业到境外投资创办企业。负责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化解和社会化服务工作。

(六)内贸管理服务股。参与拟定全县商贸领域的发展规划;承担全县商贸服务业(含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实施建议;负责加强县商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监测分析全县商务系统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国内市场的组织开拓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旧货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商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组织拟定和实施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研究拟定适应我县服务贸易发展的规划政策;负责做好全县服务贸易的统计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的有关政策建议。

(七)外贸外经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外贸发展政策;负责牵头全县对外贸易的协调、管理;参与拟定全县进出口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研究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进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开拓工作;组织并指导我县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协助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协助调查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和法规及其他做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参与拟定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全县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拟定和执行外商投资政策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分析研究全县利用外资情况及有关动态;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年度责任目标的制定和考核工作;发布全县利用外资项目,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类利用外资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有关重大项目谈判签约活动;负责建立和管理县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拟定全县技术贸易措施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会展、涉外经贸展览管理、促进工作。

(八)信息化股(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提出加强信息产业动员建设意见和建议;推进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电子信息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并登记备案;负责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九)电子商务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拟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移动购物、电视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等;加强对县电子商务协会的指导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其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拟定全县国防科技工业和军民融合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县内中央、省属企业、军工单位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离退休干部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