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县机构改革方案》《中共房县县委房县人民政府关于房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房县教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下属房县教学研究中心、房县教师服务中心、房县教育技术装备中心3个二级单位、10所县直学校、1所私立学校、18个乡镇中心学校。
机构职责:
(一)贯彻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做好学校布局调整;推动互联网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深化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民办学校及社会力量办学等有关的教育工作。
(四)研究拟订全县高中及中职阶段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导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承担免费师范生就业服务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工作。
(六)依法管理全县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主管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和规划,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分配和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九)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各类教育教学的质量评估工作。
(十)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负责信访工作及查处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违纪违规案件。
(十一)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技术、教师培训等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县教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党办、信访办)、人事股(老干股)、计划财务股、基础教育股(教育团工委)、职业成人幼儿教育办公室、教师管理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校安全教育股、规划发展办公室、督导室。
办公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大道6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秋冬)
3:00-6:00(春夏)
联系电话:0719-3224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