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机构地址
房县城关镇新政府4号楼4101
电话
0719-32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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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15:21:19

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房县乡村振兴局气仍作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不再保留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其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划转到房县乡村振兴局管理,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设县乡村振兴局。

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乡村建设、治理等工作.

(二)负责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指导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统筹、协调小额信贷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动态分析、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负责已脱贫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指导县直部门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抓好督查督导、统筹调度、信息收集等工作。

(五)负责区域协作、定点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六)负责联络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定点帮扶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七)承担乡村振兴指挥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导检査、绩效考核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计划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综合协调、督办、落实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信息报送和宣传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二)巩固扶贫成果股。拟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建立项目库;拟订财政衔接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年度分配计划,协助财政等相关部门街接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协助落实资金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稳定的衔接、完善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雨露计划”政策落实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三)防止返贫监测股。负责防止返贫数据监测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的动态监测与帮扶相关工作。

(四)社会帮扶股。负责联络中央,省、市,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点帮扶工作,负责跟踪收集汇总相关工作情况;负责协调、服务区域协作相关工作;参与动员社会力量乡村振兴帮扶活动;参与消费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