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相明

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主要工作: 分管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人大机关招商引资工作。

简历:

个人简历:

1986.07--1987.08 房县师范任教

1987.09--1991.08 房县政府办文书科科员、法制科副科长

1991.08--1993.08 房县上龛乡科技副乡长(副科)

1993.09--1994.09 共青团房县委员会副书记

1994.10--1999.04 房县政府办公室法制科科长

1999.05--2003.03 房县政府办副主任(正科)

2003.04--2007.02 房县政府办副主任、兼房县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2007.03--2007.07 房县政府办副主任、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兼房县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2007.08--2008.03 房县政府办副主任、兼任房县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2008.04--2011.06 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兼任房县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2011.07--2012.11 房县政府党组成员、房县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2012.11--2015.03 房县政府党组成员、招商局局长

2015.03—2016.11  湖北野人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县政府党组成员、招商局局长

2016.11—2016.12  湖北野人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县人大党组成员、招商局局长

2016.12--     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