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砂石料“甲供材”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2-59048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5日 16:57:45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质量监管,规范砂石料生产经营秩序,维护砂石料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砂石料“甲供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定义

砂石料“甲供材”是指建设项目在对外承包过程中,明确约定砂石料由建设单位(发包方)自行采购供应。

二、实施范围

凡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部实行砂石料“甲供材”建设管理方式。

三、工作要求

建设项目在造价编制、财政投资评审等环节,把砂石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施工地点等单独明确,将砂石料款列入总预算,单独造价;在招投标和签订合同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建设单位提供全部砂石料,建设单位依法向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砂石料生产企业采购。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规范砂石料预算编制,确保项目建设的砂石料供应;依法严格采购程序,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砂石料进场验收工作,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管理等部门共同开展砂石料进场的检查验收,以确保建设项目质量。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