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科学保护和综合利用我县水利设施,切实抓好我县省级水利风景区创建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房县创建省级水利风景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和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邓紫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向昌林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杨 奎 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黄盛国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书记
昝大权 县财政局副局长
尹义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陈 志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治军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 钧 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副局长
张传林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邹清虎 县林业局副局长
冯顺军 军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邵定勇 红塔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和湖泊局,黄盛国同志(县水利和湖泊局)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同志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负责水利风景区创建统筹协调工作;
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水利风景区规划、申报和建设管理,负责水利风景区内水资源管理,负责水利风景区营运日常监督管理;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水利风景区与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及有关建设项目申报;
县财政局:负责水利风景区财务监督,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水利风景区公益性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护;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水利风景区内及其周边国土空间规划,景区建设必须的土地规划、审批及控制红线划定;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景区内交通规划区域控制和日常交通运输组织,负责景区内配套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设置及维护;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水利风景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负责水利风景区及影响区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负责景区内水质保护和各类污染防治;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水利风景区创建及日常营运与旅游有关政策的衔接;
县林业局:负责水利风景区完成涉林使用报批手续;
军店、红塔镇人民政府:负责履行水利风景区属地管理工作。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