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县共建美丽街区、共管城市家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2-59159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08日 11:35:01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房县共建美丽街区、共管城市家园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9月30日    

房县共建美丽街区、共管城市家园工作方案

根据市城管委《关于开展2022年“美丽街区”创建暨2021年度相关工作验收的通知》要求,为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活力,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共建美丽街区、共管城市家园”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的通知》(建管督〔2019〕133号)要求为依据,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关要求,以“美丽街区”建设为突破口,以点带面,纵深推进,逐一补齐城市短板,完善市政设施,优化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市民幸福指数和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环境卫生大清理。坚持立面、地面、空间同步,全面开展卫生大清扫活动,粉刷维护脏污破损建筑外立面(含积尘、蜘蛛网、各类野广告等),定期清扫冲洗街区所有路面、人行道,彻底消除卫生死角、盲区及各类乱堆乱放,及时清运垃圾,有序推进垃圾分类,整治乱搭乱牵空中管线,规范治理各类井窖管沟,确保创建区域内道路无尘、立面洁净、平面敞亮、环境和谐。

(二)推进户外广告大规范。集中整治创建街区内沿街两侧门店牌匾,连片或整栋建筑物原则上坚持尺寸、材质统一,色彩与所依附的载体及周边环境协调,内容清晰高雅符合广告设置标准。依规拆除未经报备、一店多招、垂直建筑物立面等违规设置的店面招牌,清理拆除建筑物立面设置张贴的各类LED、双面贴、喷绘布等违规广告,确保创建区域内空间立面整洁美观。

(三)推进人行道秩序大整顿。合理设置便民摊点,施划标识,限时定点,引导商贩规范经营,确保经营场所整洁通畅。规范管理摊点之外城市道路,确保公共场所无违规占道和出店经营。规范管理车辆停放,在不影响消防和行人通行、不占压盲道情况下,规范施划停车泊位,推动机动车、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停放,确保创建区域内秩序通畅。

(四)推进施工场地大整治。严格对施工围挡及场地进行全面检查,抓实安全文明施工,督导施工企业对不平整、有明显划痕、歪倒倾斜等问题挡板立即更换,严禁因方便施工而随意设置围挡出入口行为,严禁施工工地外乱堆物料,保持运载渣土、生活垃圾等各类散体、液体的车辆车容整洁,确保无抛洒污损路面现象。

(五)推进市政设施大维护。全面摸排破损市政设施并建档立册,有序对街区内破损陈旧的城市道路、家具、照明、窨井盖、路名牌、城市雕塑、休闲椅(凳)、桥梁等设施进行维护管养,确保创建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完好。

(六)推进园林绿化大提升。科学设置、合理打造街头(街区)绿地,明确专人管护,确保无缺株死枝、无杂草、无黄土裸露、无人为毁坏绿地现象,及时开展补绿、修绿、浇水、打药、施肥、清扫等工作,不断提档升级绿化养护水平,确保创建区域内至少有1处达标开放的公共绿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房县“美丽街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刘俊同志任组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全权同志任副组长,县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由彭忠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美丽街区创建工作的统筹联络。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工作,形成强大舆论宣传氛围。充分调动基层干部、下沉党员到社区,开展讲文明、去陋习、护家园等活动,提高市民参与度,通过“共建美丽街区、共管城市家园”创建活动,有效提高市民满意度。

(三)加强调度督导。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协调会,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通报制度,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