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督导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2-59223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15:47:22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视频会议和鄂农发〔2022〕21号、房农组办发〔2022〕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房县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督导组,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分组情况

(一)第一组

组 长:县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

成 员:县发改局工作人员1名

县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1名

负责乡镇:城关镇、军店镇、化龙堰镇、窑淮镇、姚坪乡

(二)第二组

组 长:县卫健局分管领导

成 员:县财政局工作人员1名

县卫健局工作人员1名

负责乡镇:土城镇、白鹤镇、野人谷镇、回龙乡、五台乡

(三)第三组

组 长:县人居办负责人

成 员: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1名

县人居办工作人员1名

负责乡镇:红塔镇、青峰镇、尹吉甫镇、沙河乡、万峪河乡

(四)第四组

组 长:余建福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付传军 县能源服务中心主任

胡 松 县能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负责乡镇:大木厂镇、门古寺镇、中坝乡、上龛乡、九道乡

二、督导任务

(一)乡镇、村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推进情况;

(二)农村厕所革命档案建立情况;

(三)农村厕改“微信平台”应用情况;

(四)农村户厕管护机制建立情况;

(五)2022年户厕改造完成情况;

(六)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

(七)相关乡镇秸秆露天禁烧落实情况。

三、督导时间

8月下旬开始,10月中旬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各专班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有关廉政规定精神,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严格遵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好常态化防控要求。

(三)督导工作力戒形式主义,绝不能弄虚作假,否则将严厉追责。

(四)各专班督导完成后,要形成高质量督导报告。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