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一系列行政罚款案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一些地方“乱罚款”“随意罚款”“顶格处罚”等问题对营商环境造成了明显破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司法部陆续完成了604部行政法规的全面清理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的专项清理,并报请国务院分两批取消和调整了33项罚款事项。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和有力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2024年2月9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围绕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全面强化罚款监督部署了15项任务。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我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此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拟定了《房县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
2、湖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司发〔2024〕16号);
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函〔2024〕35号)。
三、起草过程
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工作,专门组织相关人员推动实施,认真研究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多次进行专题研讨,起草了《房县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专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20个乡镇、35个县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了《工作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说明
《工作方案》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司法厅、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开展罚款设定环节专项整治,提升罚款设定科学性、开展罚款实施环节专项整治,提升罚款实施规范性、开展罚款监管环节专项整治,提升罚款监管有效性等三大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举措、明确了具体要求,并就责任分工、完成时限作出明确规定。
五、提请解决的事项
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