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总结及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1-02703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房政办函〔2020〕5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7日 16:35:06
效力状态
有效


乡镇,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扎实做好全县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根据省、市、县年初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0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总结和年度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房县2020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要点》(房防金指发〔20202号)中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全面梳理本辖区、本单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总结年度工作。2020年工作总结分四部分:一是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主要做法及成效,三是存在主要问题,四是2021年工作打算。

二、2019年考核细则《关于做好2019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总结及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房政办函〔201943号)已修订完善,请根据修改后的《乡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考核评价细则》、《指挥部成员单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和《其他相关单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内容(见附件),逐项对照,做好年度自评工作,并打出自评分数。自评报告内容包括:自评分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将依据各乡镇、各部门自评自查情况(主要看佐证资料),平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报请县政府同意后,报送县目标考核办计入综合目标成绩并全县通报。

三、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请务必于20201228日前将本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2322室,联系电话:3242611)。


附件:1.乡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2.指挥部成员单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3.其他相关单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20201217日    

附件1


乡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

分值

组织领导

1.组织领导机制建立情况。是否明确分管领导、是否建立工作专班、是否明确责任人。

相关工作机制文件、制度等

10

2.保障情况。至少要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工作经费是否得到必要保障。

人员到位等情况,领导批示、经费凭据等

10

履职尽责与

统筹协调

1.属地责任落实情况。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落实情况,是否知晓并研究督导相关工作;

相关文件、工作方案、信息报送情况和指挥部掌握情况

10

2.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会商机制、辖内风险案件应急处置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是否及时、准确报送风险统计信息及工作报告。

10

督办问责

1.是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掌握辖内风险情况,是否积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相关文件、督办通报、问责处理情况、督办清单等

5

2.是否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等。是否采取综治考评、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

5

不良贷款

攻坚行动

指挥部下达的协助清收化解不良贷款分解任务的落实情况。

各金融机构统计报送的任务完成情况

10

防范和处置非

法集资工作

案件增

量控制

1.全年辖内无新发涉非案件;

2.是否组织乡镇、村(居)网格员培训,有没有开展风险排查,是否建立动态风险台账,是否对风险进行预警和上报;是否对涉嫌金融违规违法宣传行为开展整治。

工作台账、相关文件、风险排查通知报告、包案情况、涉稳信息报送及指挥部掌握的情况

10

强化维

稳情况

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对本地包案化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密切关注投资受损人动向,及时向上报告涉稳情况。

10

深化宣传

教育情况

是否按要求组织宣传月活动,是否建立常态化宣传阵地;是否落实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七进活动,是否利用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开展针对性宣讲。

相关活动方案、宣传计划、图片、开展宣传教育创新和质效等情况


10

金融信用

环境建设

信用乡镇、信用村建设及金融工作站建设情况。

以人行考核为准

10

倒扣分项

1.瞒报、漏报新发风险统计信息;未能及时排查辖内新型金融风险,致新发案件上升的;对市县指挥部督办的金融风险事件,因消极推诿或未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强化风险管控,进而引发涉稳事件等情况的。

县指挥部办公室掌握的情况


-10

2.在跨区域金融案件中,未执行、配合县指挥部或相关部门已经协调议定的处置事项以及交办的工作事项,进而引发相关案件整体处置和社会稳定的。

县指挥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掌握的情况

-10

3.处置化解金融风险不力,辖内稳定矛盾隐患未及时处置。自评工作不客观、不真实、弄虚作假,自评满分但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

县指挥部办公室掌握的情况

-10

附件2


指挥部成员单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考核项目

分值

工作机制

建立情况

60分)

责任落实

情  况

15分)

1.每年召开两次党组或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行业内风险防控工作。

少一次扣2.5分,5分扣完为止

5

2.建立牵头工作专班,专人负责。

未成立工作专班扣2.5分,没有专人负责扣2.5分。

5

3.本系统、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目标制定情况。

无方案、无目标扣5分。

5

工作部署

情  况

15分)

1.对行业领域进行风险监测预警,每半年开展一次风险排查评估,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查看相关资料,少一次排查扣2.5分。

5

2.建立会商机制,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相关部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查看相关资料,少一次扣2.5

5

3.按要求开展好宣传教育月活动和日常宣传教育,重点做好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工作。

查看宣传活动资料,未开展宣传月活动扣3分,平时无宣传教育活动扣2分。

5

工作运转

情  况

20分)

1.指挥部(办公室)会议精神及印发文件,及时组织贯彻落实,并确保效果。

指挥部(办公室)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实不及时,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15

2.成员单位之间工作支持配合情况。

成员单位之间未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5


工作督办

情  况

10分)

1.建立系统内督办工作机制,每年开展两次行业领域内风险防控督办检查,并及时报告情况。

未建立有效的督办工作机制扣5分,少一次督查扣2分,扣完为止。

10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0分)

系统内金融

风险情况

20分)

1.有效遏制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金融风险,指导主监管行业及下级部门防范新增风险。

未及时指导预警防范新增风险,发现一次扣2分,5分扣完为止。

5

2.本系统、本行业的金融风险防控任务。

本系统、本行业未完成扣10分。

10

3.协助防控的金融风险防控任务完成情况。

协助任务未完成的扣5分。

5

领导批示

落实情况

10分)

1.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领导批示要求,对领导批示要求开展专题督办。

未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领导批示,发现一次扣2.5分,5分扣完为止。

5

2.按时回告领导批示落实情况。

未及时反馈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发现一次扣2.5分,5分扣完为止。

5

工作信息

报送情况

10分)

1.每季度按时向指挥部及相应工作专班报送行业领域内工作进展情况。

未按时报送,发现一次扣2.5分,5分扣完为止。

5

2.按指挥部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

未及时报告,发现一次扣2分,5分扣完为止。

5

说明

1.考核内容中有部分项目系分档打分项目,县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各单位工作情况、及已掌握的情况,综合考虑各单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形势特点等因素进行评分。

2.指挥部成员单位:政法委、宣传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发改局、科经局、信访局、行政审批局、融媒体中心、民政局、城投公司、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供销社、房管局、人行、银保监组、农商行、担保公司。

附件3


其他相关单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考核项目

分值

工作机制

建设情况

30分)

1.单位和主要领导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否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

未成立工作专班扣5分,没有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负责扣5分,10分扣完为止。

10

2.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情况。

未建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信息共享机制扣10分。

10

3.具体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无方案、无序时目标扣10分。

10

风险排查

处置情况

50分)

1.涉嫌金融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化解情况。

每年排查2次,少一次扣3分;对出现的风险隐患未及时化解每件次扣5分,未及时上报每件次扣5分,扣完为止。

20

2.及时报告突发情况及重特大金融风险事项。

未及时报送,发现一次扣5分,10分扣完为止。

10

3.发生涉嫌重大及涉稳风险的事项。

发生一起扣5分,10分扣完为止。

10

领导批示

督办情况

10分)

对领导批示、政策文件、会议要求等的执行落实情况。

未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的,发现一起扣3分,10分扣完为止。

10

宣传教育和管控

情 况

20分)

1.对单位职工开展全员宣传教育,重点是退休人员。

查看资料,未开展宣传月活动扣5分,平时无宣传活动扣5

10

2.单位及二级单位内有干部职工参与、组织非法金融活动,或参与、组织上访的。

发生一起扣5分,10分扣完为止。

10

1.考核内容中有部分项目系分档打分项目,县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各单位工作情况、及已掌握的情况,综合考虑各单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形势特点等因素进行评分。

2.其他单位为县委、县政府组成部门中非指挥部成员单位的部门及金融企业(银行、保险)等单位。


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