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房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 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1-10473
文件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发文单位
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房政办发〔2021〕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5日 10:07:37
效力状态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

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县政府审定通过了《房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以下简称《清单(目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清单之外无审批”的纪律要求,严禁超《清单(目录)》审批和各种变相审批。《清单(目录)》的动态调整,由省级主管部门统筹,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附件:1.县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1版)

2.乡镇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版)

3.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版)

2021年4月10日    



附件:房政办发〔2021〕12 号 关于印发房县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