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房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1-15867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房政办发〔2021〕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10:00:55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2021年房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房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抓好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1.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等信息,推进办事服务标准化透明化。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一网、一门、一窗、一次”办事公开模式,推动县乡两级行政审批“一网”办理,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减少办事程序,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2.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公开质量。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向市场主体公开监管规则、标准和结果信息,充分发挥窗口服务的直接性和便利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二)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2.推进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衔接,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

3.开展污染防治。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三)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1.明确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范围。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卫生、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2.加大民生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

3.推进教育招录信息的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4.加强社会保障和救助信息的公开。加大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公开力度,对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5.加强“健康房县”建设信息的公开。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6.落实安全信息公开。依法做好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应急救援和食品安全、药品召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四)做好审批服务信息公开

围绕“放管服”、简政放权改革等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涉企乱收费项目、减证便民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五)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推动乡镇和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产业发展、减税降费、招商引资政策等项目扶持服务信息,推进项目落地;全面公开疫后重振“十大工程”等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加强各公开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强化信息公开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同源,内容一致;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加强监督审查和数据共享。

(七)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的文件精神,要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建立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和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稳妥处理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公开效果。

二、围绕职能职责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八)提高政策解读精准度。认真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38号)和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房政办函〔2020〕29号)文件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年度工作报告等都须进行规范解读。并严格文件起草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九)畅通政策解读渠道。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设有政策文件解读专栏。本县所有政策文件解读材料都须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

三、围绕社会关切做好网上问政

(十)认真回应民生焦点。围绕生态环境、乡村振兴、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群众办事服务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交办和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化解干群矛盾。

(十一)积极听取社情民意。在原政府网问政平台基础上,整合“12345”服务热线,畅通互动渠道,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建议。

(十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社区治理、教育医疗、垃圾分类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四、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规范

(十三)落实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房县政府网站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十四)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推行依申请办理答复书格式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答复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

(十五)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1.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运行。

2.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媒体服务公众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围绕做好政务公开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十六)明确领导责任。现已调整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各政府部门“一把手”任成员。办公室设行政审批局,负责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十七)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切实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十八)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和对《条例》的宣传解读,使其准确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以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十九)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确定,不能遗漏,也不宜泛化。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提高认识,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

(二十)严格监督检查。根据省、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各项指标,落实日常督查和问题整改,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府信息,不按时限办理网上问政,侵犯管理服务对象知情权,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