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房县春运工作方案》的 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2-09233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房政办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4日 15:39:20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2022年房县春运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1月15日    

2022年房县春运工作方案

2022年春运自1月17日开始,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落实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春运工作,确保群众安全、便捷、高效出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确保春运总体安全

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联防联控、压实责任,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的总体工作安排和要求,严防疫情输入,确保人流车流集散有序、疫情防控落实有效,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坚决打赢春运攻坚战,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服务质量事件,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明确组织领导,确保春运高效有序

县政府成立房县2022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勇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克伟同志,副县长、公安局长陈伟,副县长操航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科经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城管执法局、融媒体中心、气象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交通运输局(下称“县春运办”),李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明确职责分工,狠抓春运安全监管

(一)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县春运总体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把春运工作职责落到实处。具体日常事务由县春运办负责。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向县政府办和县春运办报送信息,协调组织对滞留人员的安置和救助工作;加强辖区中高风险区域返乡人员管控隔离工作,及时向春运办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情况;负责辖区内农村道路的维护,监管农村道路运输车辆的养护和安全知识培训。

(三)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中心、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农村公路养护中心):负责督促道路运输、水运企业加强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检查检测和维修养护,做好司乘人员的资质把关和技术培训工作,确保运输工具安全可靠、服务人员技能过硬,坚决杜绝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负责做好道路基础设施维护,合理安排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提前备足应急物资和救援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协调做好道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春运期间的公路运输组织、运力调配和运输企业安全监督工作,及时报告公路通行信息和客运交通信息;负责指导客运企业抓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运输车辆严格按要求做好运输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维护县、乡客运站区域的治安、交通秩序,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县乡客运站和拥堵路段的交通疏导,会同卫健、交通运输、客运站等单位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安全保卫防范工作;负责客运车辆的路检,严防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负责依法打击酒驾醉驾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卫健局:负责在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下,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应急处置,指导交通运输部门和客运从业人员应对疫情突发状况、开展日常消杀;负责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防疫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救治服务,保障旅客的身体健康。

(六)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负责春运期间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协调春运期间全县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建立完善春运安全保障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强春运期间安全生产监管。

(七)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春运期间乱涨价、乱收费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八)发改局:负责做好春运期间的油品供应监测,保障各加油站点的成品油供应。

(九)科经局:负责市场供应商品的运输,保障市场供应稳定;负责协调解决外地务工人员留房过年相关问题,让留房务工人员切实感受到在家过年的温暖。

(十)农业农村局:负责掌握春运期间农资和农产品的运输需求,保证农村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春耕和春节期间农副土特产品市场供应稳定。

(十一)教育局:负责对县内学生开展安全出行知识及春运政策的教育宣传,指导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并认真做好乘车期间疫情防护工作。

(十二)民政局:负责调集和保障春运期间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的救济物资。

(十三)财政局:负责春运期间救济救援资金调配、划拨。

(十四)人社局:保障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外出有序流动,防止发生人员严重滞留;提前介入,解决外地在房务工人员欠薪问题。

(十五)文旅局:负责配合做好旅游交通管理,优化旅游线路;负责引导旅行社有序组织来房旅游团,加强对旅游团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

(十六)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区沿街、车站周边地段加强监管,制止超门店经营、沿街经营,防止造成城区道路拥堵。

(十七)融媒体中心:负责积极配合开展春运政策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及时发布相关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引导旅客有序流动、加强疫情防控意识,营造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春运环境。

(十八)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气象预测信息及恶劣天气预警,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保畅通提供信息支持。

(十九)县恒通公司、亨运集团房县公司、交投出租车公司:负责做好车站、运输工具的日常清洁消毒及体温监测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加强防疫宣传,做好乘客体温检测、劝导佩戴口罩、核酸检测证明或健康码、行程码验证、信息登记、体温异常人员隔离留观、送医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负责落实好“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四、落实相关要求,打赢春运攻坚战

春运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做好准备,确保取得成效。

(一)明确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原则,提前做好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调查和分析预测工作。县春运办要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周密的运输方案、应急预案,合理调整客运班次,确保满足运力需求,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二)履职尽责,加强部门联动。县交通、公安、交警、卫健、执法等部门要加强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的管理,整顿车站周边乱摆、乱停、乱放、乱靠现象,确保旅客疏散畅通和候车环境良好。加强对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管理,按照防疫政策检测体温。核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狠抓落实,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和材料。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春运工作责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督办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要严肃问责。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及时对春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于3月1日前报送县春运办,由县春运办汇总上报。出现突发紧急状况,及时上报。应急管理电话: 3224235(县政府办),3224257(县春运办),3224296(县应急办),3226266(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