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县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2-29922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房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房政发〔2022〕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4日 11:12:42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

《房县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2月28日    

房县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全面深化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实施交通项目投资倍增计划,保障全县交通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切实提高全域高质量发展底板,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房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充分依托我县交通运输资源优势,组建房县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有序推进重大国有资产、资源整合重组与盘活,有效促进县交建集团与县域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积极打造层级更高、能级更强的国企集团,为新时代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跨域式发展、加快构建“区域中心城、绿色示范县”注入强大动力。

二、组建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坚持依法依规。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依法治企体现到改革的全过程,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三)坚持政企分开。划分政府与企业的界限,将行政管理职能与房县交建集团的建设、经营职能相分离,按照市场化、契约化的方式,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关系,突出交建集团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

(四)坚持做大做强。依托房县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聚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资产运营、物流客运、材料装配等,培育壮大经营板块,稳步提高经营效益,全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

(五)坚持有序推进。组建过程中要确保相关企业、人员、经营、项目等有效衔接,按照难易程度和实际需要,分类分步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三、组建方式

房县交建集团按照先组建集团公司,再设立子公司的方式推进。一是新设立房县路凯公路预制装配有限公司;二是新设立房县交投资产经营公司;三是新设立房县公共交通客运公司;四是新设立房县交通物流有限公司;五是保留原房县交通建设工程公司并整体划转至县交建集团公司;六是保留原房县交通勘察设计院并整体划转至县交建集团公司;七是保留房县交投出租车有限公司并整体划转至县交建集团公司。

四、经营范围

(一)依法依规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运营、交通资产运营及水泥制品经营,实现封闭运作、滚动开发、自求平衡、发展壮大。

(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投资导向,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多种方式进行资本经营;统筹经营自有房产、土地、交通基础设施冠名、公路沿线广告等资产资源。

五、发展目标

经过资源整合、资产盘活、资金集结、资本运作,力争到2023年底,集团公司总资产达到15亿元,营业收入达10亿元;到“十四五”末期,总资产达到30亿元,营业收入达2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

六、注册资本

初期注册资本10.2亿元,以货币和实物资产方式注入:

(一)县财政局注入资本金0.2亿元。

(二)交通国有资产评估注资10亿元,包括:自有房产、土地、交通基础设施、专业设备设施、广告经营权、客运经营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七、法人治理

(一)组建后的房县交建集团属国有独资企业,为相当于正科级单位,按规定设立党委、纪检、群团组织,党组织书记一般由董事长兼任,相关子公司党组织隶属县交建集团党组织。

(二)公司不设股东会,授权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按照《公司法》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1.董事会。由5人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4名。

2.监事会。由5人组成,设主席1名,监事4名。

3.管理层。由5人组成,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

4.内部机构。设置为“一室四部”:综合办公室、财务融资部、经营管理部、工程建设部、法律合同部。

5.子公司。

(1)房县交通建设工程公司。负责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地质灾害整理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等。

(2)房县路凯公路预制装配有限公司。负责生产销售箱梁、空心板梁、T梁、水泥预制件、建筑材料;承接箱梁、空心板梁、T梁安装工程;场地租赁、机械租赁、建筑劳务分包、桥梁工程建筑。

(3)房县交投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筹集、使用和管理交通建设资金;整合经营自有房产、土地、交通基础设施冠名、候车站台广告、公路沿线广告等资产资源。

(4)房县交通物流有限公司。负责普通货物运输,配送,搬运,装卸,流通制作;货运站(场)经营;仓储租赁、仓储服务;信息服务、信息配载。

(5)房县公共交通客运公司。负责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公共汽车营运服务、汽车销售及修理服务。

(6)房县交投出租车有限公司。负责出租车营运、汽车租赁、车辆维修服务,餐饮、住宿服务,汽车用品销售;广告位出租,广告代理、制作、策划、服务。

(7)房县交通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公司。负责公路工程建设的规划、勘察设计、咨询服务。

八、出资人职责

根据县政府授权,县国资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规定,代表县政府依法对县交建集团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按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对国有资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公司领导人员经营业绩及薪酬考核评价。交建集团对下属子公司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进行监督、考核、奖惩,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九、组织管理

(一)行政和党组织管理

房县交建集团组建设立1—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企业管理以交通运输局管理为主;过渡期结束后,交建集团公司党组织、经营业务按有关要求规范管理。

(二)人员管理

1.关于人员编制。房县交建集团员工编制计划数按照功能类核定,暂定编制数60人。根据公司发展实际,人员从原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交通建设工程公司、县交通勘察设计院人员抽调组建,后期按企业需求逐步招录、聘用引进到位。

2.关于人员身份。房县交建集团工作人员一律确定为企业身份,员工薪酬和“五险一金”按企业标准计发、缴纳(原有文件明确的人员除外)。

3.关于人员待遇。房县交建集团经营管理领导班子实行年薪制,具体薪酬标准按照《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其他人员薪酬待遇由公司制定薪酬机制,经县国资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4.交建集团及子公司主要领导和副职按照《房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干部管理权限规定执行。

十、组织实施

(一)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房县交建集团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工作。

(二)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积极支持配合房县交建集团组建工作。

(三)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国资局负责交建集团资产整合与优化等工作,确保组建整合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十一、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决定,积极支持配合,全力推进公司组建工作。成立筹建专班,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国资局,县国资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负责联络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力量,抽调专人,确保按时完成组建任务。

(二)统筹谋划,依规操作。县交建集团组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和专业性强,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对组建过程中的复杂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研究解决。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要严肃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要按照业务不断、工作不乱、人心不散、安全生产稳定、人才不流失、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实施整合重组,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确保组建依法依规,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