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畜牧产业链建设的六条意见

索引号
01145506X/2022-36881
文件类型
意见
发文单位
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房政办发〔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3日 08:49:28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畜牧产业,根据2月11日全县畜牧产业链建设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制定如下六条意见.

一、支持15个大型养殖场建设。大型养殖场指生猪养殖量达到5000头以上,肉羊、肉牛养殖量达到1000只(头)以上,家禽养殖量达到10万羽以上.对验收达标的大型养殖场,各扶持30万元。

二、支持养殖专业村建设。养殖专业村指生猪、肉牛、肉─1─

羊、家禽、肉兔养殖量分别达到1万头、1000头、2000只、10万羽、8万只.每个专业村各扶持20万元.

三、支持5个"三产融合"养殖示范场建设,达到2A级景区标准,各扶持40万元.

四、县政府每年预算100万元畜牧产业发展资金,用于生猪、山羊、肉牛良种繁育和能繁母猪保险补贴。

五、县政府每年预算200万元,用于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六、县政府每年预算50万元,对环保验收达标的屠宰企业予以扶持。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时间3年.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3日

附件:关于支持畜牧产业链建设的六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