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县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2-58433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房政办发〔2022〕3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4日 11:25:08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交发〔2022〕2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十政发〔202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补短板、提服务、强管养、保安全、重示范”五大工程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发展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为助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乡镇)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改革创新,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绿色发展,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统筹推进,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农村交通运输发展需求精准施策。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公路网络,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建管养运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物流体系基本完善,运输服务品质显著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作用明显。

二、工作重点

(一)补齐工作短板。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构筑畅通优质路网系统,重点解决农村公路等级低、路网不完善、安全设施缺乏等问题,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统筹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因地制宜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备的农村公路网络。(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深入开展湖北省全域公交县创建,逐步实现公共交通的城乡全覆盖。建立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长效机制,完善用地、资金、财税扶持等支持政策,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健全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快递进村”纵深发展,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县有公共配送中心、乡镇有综合运输服务站、村有综合服务网点,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商务中心、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养护管理。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和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建立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相挂钩的考核机制。大力推行“路长制”,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力度,持续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建立“县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夯实安全基础。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实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六方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快完善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码头、渡口等高风险路段整治,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重点桥梁定期检测,落实桥梁养管“十项制度”。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实现危桥总数逐年下降。落实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压实各部门联合审核职责和农村交通安全综合监管职责,提升农村客运动态监控能力。(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开展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创建,鼓励各乡镇结合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全力打造示范样板,率先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成效,以示范建设促进全县“四好农村路”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发挥部门优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主力作用,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强化要素保障。发改、财政、自规、乡村振兴等部门加大对农村公路规划、用地、资金资金保障力度,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拓宽筹资渠道。

(三)强化绩效考核。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部门及乡镇年度绩效考核,交通部门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考核依据,将考核结果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挂钩,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及扣减养护经费。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