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县加快发展夜间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2-59195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房政办函〔202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8日 15:11:19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会,县直各单位:

《房县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日

房县加快发展夜间经济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夜间经济发展,提振城市消费活力,加速推动消费业态转型升级,培育商贸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突出特色、统筹推进”的原则,以打造“夜炫房州”为主题,以满足夜间消费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挖掘夜间消费资源,提升夜间消费便利程度,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营造高品质夜间营商消费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推动夜间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大幅提升城市消费活跃度,积极探索夜间经济新模式。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区域中心城”为目标,大力开展夜间购物餐饮、旅游休闲、体育健身、文化演艺夜等活动,促进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增强夜间消费活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品质夜市街区和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夜经济场景,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局面。到2024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1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过夜游客规模超过3万人、年均增长15%以上,夜间消费年均增长20%以上,夜间经济成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夜间经济布局

重点提升诗经大道、吉甫路、东城门路、顺城街、新十字街、西关印象景区等重点夜市商圈消费购物、餐饮娱乐、文体旅游功能,培育夜间消费节点,满足“夜购、夜味、夜游、夜娱、夜演、夜宿”等市场需求,打造核心夜间经济集聚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商务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丰富夜间经济消费业态

1.繁荣“夜购”商圈。鼓励新时代广场、寿康超市、中百超市、大润发超市、九八家电、西关印象等企业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等形式多样的主题促销活动,提高购物场所的聚客能力,提升夜间经营活跃度。定期举办“房县黄酒”、“房县花菇”等夜间购物节活动,吸引市民和外地游客购买,促进夜间购物消费。(牵头单位:县商务服务中心、文旅局、农业农村局、黄酒产业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2.创建“夜味”品牌。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对唐城广场、诗经广场、艺方广场、西河乐园、凤凰郡广场、西关印象等夜间市场挂牌命名,规范夜市管理,优化市容环境,提升服务品质,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开展黄酒节、啤酒季、龙虾季等消费活动;深入实施“诚信菜单、明厨亮灶”工程,打造主城区“夜味”示范区。(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商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创文办、发改局、西关印象文旅公司,城关镇人民政府)

3.点亮“夜游”名片。依托西关印象、诗经广场、三道河音乐喷泉、“四馆一家”、天悦温泉等城市景观及文艺表演场所进行提质升级,积极开发夜游房州、戏曲表演、灯光秀等产品,丰富房县夜间文旅服务内容,打造主城区夜间旅游观光带。积极运用“文化+科技”手段,策划开展时尚休闲、互动体验强的夜游主题活动。鼓励西关印象景区延长夜间经营时间,创新夜间旅游产品,逐步打响房县城区夜游品牌。(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4.培育“夜娱”文化。依托图书馆、博物馆、罗国士书画馆、新时代影院、唐城影院、避风塘咖啡店、茶香小憩、兰亭书屋等,打造我县“夜娱”聚集区。策划“博物馆奇妙夜”等主题活动,适当延长新华书店及附属设施营业时间,开展读书沙龙、名人讲坛、亲子教育等“房州夜话”活动,丰富夜间音乐演艺、文化体验、文创展演等服务业态;推进24小时自助图书馆、深夜影院等健康发展,满足市民及游客多样化需求;充分发挥四条河流穿城而过的优势,做好“夜钓”、“夜跑”文章,打造户外夜钓、夜跑活动场所;利用抖音、西瓜视频等平台,推出一批最火小吃摊、咖啡店、民歌表演场、夜跑线路、城区夜钓营地等夜娱“打卡”地。(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商务服务中心、卫健局、城管执法局、发改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5.提升“夜宿”品质。根据实际需求,推进发展酒店、民宿、营地等多元化住宿设施,在城区周边打造有品质的特色精品民宿3家以上。加强与旅游公司的合作,在品质和服务上集中发力,利用西关印象、军店老街、三海黄酒村等有民宿基础的景点和区域,大力发展精品民宿,结合房县周边资源,推出特色民宿旅游线路,丰富游客住宿体验。(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商务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局,城关镇、野人谷镇、土城镇、红塔镇、军店镇人民政府)

6.引导“夜演”风尚。依托西关印象百戏楼、房县剧院、诗经广场,深入挖掘房县诗经文化内涵,编排适合舞台演出的歌舞,丰富剧场夜间演出品类和场次。引导、组织民间艺人,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演唱地方民歌、传播地方文化,以地方文化的魅力集聚城区人气。引进国内知名演艺公司合作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情景剧、沉浸式体验秀,创意性开发传统优秀精品项目,深入剧院、街区、景区演出,满足游客和市民文艺多元化需求。(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城关镇人民政府,西关印象文旅公司)

(三)培育夜间经济消费平台

1.优化夜间消费环境。加快建设城区十六桥,优化改造城区灯光与亮化系统,完善夜间标识指引、景观雕塑、休闲设施、环卫设施;升级城区及景区通信基站,实现5G信号全覆盖、无盲区;持续开展“平安房县”建设,建立常态化巡城制度,营造良好的夜间消费氛围。(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科经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旅局、城投公司,城关镇人民政府)

2.开展夜间主题活动。搭建夜间消费平台,在合适线路、西关印象景区、大型商超及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等场所举办夜跑、购物节、花灯展、猜灯谜、广场舞等系列活动;鼓励实行分时段电价措施,鼓励商户延长营业时间,合理放宽夜晚沿街面的市容管理。(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商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供电公司,城关镇人民政府)

3.举办夜间场景演出。鼓励西关印象、军店老街、诗经广场等景区景点开发夜游项目,推出实景演出、大型主题演出、室内外秀场演出等旅游演艺,引导、鼓励、支持县直业务部门和市场主体利用星期天、节假日举办夜游马兰河、军店老街、篝火节、冰凉夏季黄酒节等夜景观光活动和夜间节庆文化体验活动。(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融媒体中心、黄酒产业发展中心,城关镇人民政府)

4.增强夜间夜行服务。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重点夜市区域的夜间车辆调配。规范夜间消费场所停车位管理,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客点,允许夜间特定时段临时停车,鼓励免收或减收停车费。(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5.开展夜间体育活动。鼓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企事业单位“灯光球场”等健身运动场所夜间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利用城区公园和绿地增设运动场地,引导市民和游客参与夜间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科经局、商务服务中心、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企事业单位)

(四)创新夜间经济消费模式

推动实现夜间消费场所WIFI全覆盖,通过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商业APP等实现夜间消费导航、娱乐指南、美食地图、线上预订等智能服务。支持传统百货以及线下餐饮、商超等实体零售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公司广泛合作。支持互联网公司拓展未来零售体验场景,构建网上商城、社交电商、二手交易等互联网电商消费新场景。支持文化、体育、健康等与旅游产业融合,鼓励主题文化旅游、创意民宿产品等新兴旅游业态发展。引导商圈、景点、场馆、消费场所等拓展智能化、网络化全渠道布局,增加互联网、大数据、VR(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的应用,在西关印象景区、大型商场等开设VR体验馆;推广刷脸入园、刷脸服务、刷脸支付、刷脸取物等,构建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的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科经局、商务服务中心、文旅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

四、实施步骤

从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6月—2022年7月)。研究制定夜间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房县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夜间经济发展工作动员会议,推进县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及城关镇、军店镇、野人谷镇政府根据全县重点任务安排情况,细化拟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具体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

(二)推进实施(2022年8月—2023年9月)。县直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做好业态发展引导,加强各类设施配套,打造好我县夜间经济消费节点,按时完成夜间经济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三)总结提升(2023年10月—12月)。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和总体要求,因地制宜总结经验做法,出台举措、完善制度,及时开展考核验收和信息报送,组织开展迎检考核,更新完善工作台账,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工作各项主要任务落地落实。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房县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克伟同志任组长,统筹协调全县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服务中心,负责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提供服务保障。夜市发展规划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共安全、不影响道路通行、不扰民前提下,进一步集聚人气。强化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适当延长垃圾清运时间,增设安全巡逻,严格监管食品安全、商品价格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强化宣传引导。将发展夜间经济列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督导。通过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对房县地方文化内涵、特色旅游、地标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促进夜间消费。

附件:1.房县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房县拟开办临时夜市场所统计表

3.房县夜间经济发展工作任务进度计划表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附件2.docx
附件: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