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145506X/2022-59205
文件类型
方案
发文单位
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房政办函〔2022〕2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29日 15:22:50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发明创造和自主品牌建设,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服务水平,为建设“区域中心城、绿色示范县”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高价值发明专利和优势商标数量比2020年翻一番,知识产权“有求必应”保护体系和机制基本完善,侵权易发多发和维权难现象显著改善。知识产权在服务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加快形成,基本达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县标准。

(一)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实现大幅增长,有效发明专利总量实现倍增;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超过10%,达到全市中等以上水平;高价值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有明显增长;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超过10%,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实现倍增,达到3500枚以上;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现零的突破;有效地理标志总量达到25件以上。

(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跃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行业自律机制、预警应急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初步建立;假冒、盗版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显著减少,维权成本明显下降。

(三)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运用支持力度,推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资本运营运作,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年均增长超过20%。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培育发展2个以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带动能力强的区域品牌。

(四)知识产权服务提档增效。公共服务与社会服务协同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有效运行,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立服务优质、覆盖全县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引进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机构。

(五)知识产权管理更加科学。支持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重点骨干企业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支持开展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园区创建活动,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日益健全,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制有效运转。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健全知识产权培训制度,加强对创新型企业和人才的培训,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依托知识产权试点学校,推进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将知识产权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加强知识产权法规、成效、案例宣传,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氛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科经局、县教育局、各乡镇)

(二)加强知识产权培育。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能力,助力全省“十四五”高新技术企业“十百千万”行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实施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建立高价值知识产权孵化库,加强创新创造,积极培育优势商标和高价值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行动,研究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目录,按照“一业一策”原则,推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发展。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计划,探索建立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支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湖北省相关部门组织的知识产权评选和赛事活动,不断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支持创新型企业争创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落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经局、县教育局、各乡镇)

(三)激励知识产权创造。优化资助奖励等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培育高质量知识产权发展导向。强化知识产权价值导向,提升掌握核心专利能力,打造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一流创新高地,有力支撑构建科技强县“四梁八柱”。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形成品牌聚合示范效应。大力实施品牌提升、专利转化和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计划,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发挥知识产权作用。支持知识产权供需对接活动,支持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使用(实施)、质押、入股等转移转化。采取财政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数据调查,定期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境内外知识产权状况、发展趋势和竞争态势分析,对可能发生的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的知识产权纠纷发出预警。指导企业、行业制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重大知识产权纠纷预案。帮助知识产权纠纷多发行业和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应诉机制,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规则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的能力。逐步建立支柱产业、特色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产业标准等技术性贸易壁垒防范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经局)

(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创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承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改革试点示范任务,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建立房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立政企双向维权联络员制度。鼓励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作。加强中小微企业和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恶意商标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加大对本地高价值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发布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落实知识产权举报奖励。对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坚持“有求必应”。严格落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

(七)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中国知识产权数据中心,实现知识产权沟通、查询、申请公示、对接和信息服务网上办理。引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构和专利代理机构。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和鉴定专家库,完善侵权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及领导小组职能,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有序发展。

(二)加强财政保障。完善支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各级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奖补制度,按现行财政体制,重点对知识产权培育与引导、转化与运用、保护与服务,人才培养与引进,产生显著效益的项目,服务体系建设,给予适当奖补。

(三)加强监督检查。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有关部门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建立知识产权工作通报约谈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完成知识产权工作目标。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