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145506X/2022-59899
文件类型
方案
发文单位
房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房政发〔2022〕1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7日 09:59:17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1〕23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出现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等现象。做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抓好产业就业、易迁后扶等工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抢抓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机遇,用好省、市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争取各项政策、项目、资金向房县倾斜。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为抓手,有序开展乡村建设行动。落实符合条件“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烈士老年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人群的优抚待遇。(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对接重大区域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推动香菇、木耳、黄酒等特色有机农产品出口,合力打造汉江流域外贸货物出口集结地。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利用对口协作、生态补偿等区域合作机制,深化战略合作,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深度融合,打造对口协作示范区。加强与武汉城市圈联动发展,共建汽车产业走廊,联合武汉高校、科研机构在科研开发、技术协作、人才引进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强与宜荆荆恩城市群合作,主动融入沿长江产业发展链,推动鄂西旅游联动发展。加强与“襄十随神”城市群融合发展,推进我县“一城两带三星”建设。积极参与汉江流域创客英雄汇、汉江流域农业博览会、汉江流域政协交流联席会议、汉江流域工商联联席会等活动,推进经常性交流互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商联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保护和传承红色文化

(三)加强红色基因库建设。编制房县革命文物集中连片区域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建立革命文物数据库,推进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开展红色遗址遗迹专项调查,实施房县烈士陵园、雷天明纪念馆、万峪河乡老人坪苏维埃遗址等纪念设施保护修缮,促进革命旧址展陈功能提升。积极申报房县博物馆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房县烈士陵园、雷天明纪念馆、万峪河乡老人坪苏维埃遗址为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九道乡咸水红色民俗文化展厅为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支持万峪河乡老人坪村建成全国首批“中国红色美丽村庄”。支持房县博物馆、房县烈士陵园、雷天明纪念馆建设成为全省党史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弘扬传承红色文化。深入挖掘房县红色文化资源,推出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打造青峰小学、雷天明纪念馆、老人坪村等一批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争取纳入全省现场教学基地(教学点)备案目录。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读红色经典和讲革命故事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培育壮大特色产业

(五)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统筹资金1.78亿元,支持“菌、畜、药、烟、茶、黄酒和蔬菜”七大产业链建设。加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力度,推动农产品全产业链加工、物流和交易平台建设。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做优做强房县黑木耳、房县香菇、房县小花菇、房县黄酒等知名农产品品牌。推动武当山茶、房县香菇、房县黑木耳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黄酒产业发展中心、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一主三大四优”产业集群。“一主”即以循环经济产业为主,做大以鑫资再生科技、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产业园为龙头的再生资源产业,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三大”即壮大生物医药,建成全省道地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壮大纺织服装,打造全省最大的纺织产业园区、全国最大的袜业生产基地;壮大酿酒发酵产业,捍卫“世界美酒特色产区”荣誉称号。“四优”即做强汽车汽配、建材卫浴、电子信息、清洁能源4个优势产业集群,打造十堰汽车产业功能承载区、“中西部卫浴产业之都”。(牵头单位:县科经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服务中心、县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县黄酒产业发展中心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七)壮大特色旅游产业。提炼房县革命老区红色文化精髓,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依托“红色旅游”项目,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一步发挥“红色基地”在传承发扬“红色文化”方面的作用,共筑新时代奋斗精神。建好一批红色美丽村庄。鼓励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电视专题片等多种方式宣传推广红色文化和红色旅游。(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八)全面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依托襄阳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湖北省中国工程科技十堰产业技术研究院,以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等领域为突破口,联合搭建创新平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发挥房县特色产业技术研究院优势,围绕“一主三大四优”产业集群,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组建平台型、网络型、高水平产业创新联合体等新型研发机构。积极推动重点产业实现共性课题研究,在关键核心技术、核心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等领域取得突破,营造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良好生态。积极加强对接,争取将房县纺织产业纳入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支持计划。(牵头单位:县科经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九)完善综合交通网络。紧抓“合肥—南阳—十堰—安康”高铁、“洛阳—十堰—宜昌”铁路项目建设窗口期,打造高等级铁路网络。实施“襄十随神”交通硬联通三年行动,加快推进房五高速房县段、谷竹高速房县东互通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成十房一级路、军窑一级路等一批区域大通道,改造上龛至九道、中坝至竹山小河、谷城紫金至房县沙河(房县段)、保康茶树坪至房县李家湾(房县段)、神农架林区燕子垭至房县上龛等一批项目,实现与十堰城区、竹山、神农架、保康、谷城全方向、多通道、高等级互通。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10个,新建和提档升级农村公路1000公里,农村公路优良路率达到95%以上,实现具备条件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比例、重点乡镇建有三级及以上客运站比例、建制村通邮路比例、建制村通电商(物流)比例均达100%,保持100%“村村通客车”。畅通南河、堵河主航道,补齐房县水运短板,全面提高区域航道航运能力。(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商务服务中心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十)补齐水利设施短板。新建柳树垭水库、堰河水库、讨寺方水库、头道沟水库,进一步提升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施房县霍河门古至秦口段河道、土城镇钟岩沟河道、中坝乡章兰河河道、马栏河马栏至尹吉甫河道、北河万峪段至沙河段五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启动房县汪家河、吴家沟、玉皇观等新一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配合推进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新建房县方家畈水厂、柳树垭水厂、军店集镇水厂、城北水厂改扩建(二期)和三海水厂改扩建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比例。(牵头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能源安全保障。推进水光互补、农光互补,利用一般农地、林业用地1万亩,建设3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电站。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及居民屋面建设6万千瓦光伏电站。实施户用光伏发电整村推进工程,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120万千瓦抽水储能电站,提高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加快电网建设,实施220千伏变电站工程,建设化龙堰、花楼门、三海共130公里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6座输变电站,实施农村10kV电网改造升级工程330公里。支持发展智能配电网,改造升级外送线路,保障电力可靠供应与外送。打通六里坪至房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天然气城网铺设实现全覆盖。在停车场、小区布局一批充电桩。(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光伏办、县供电公司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十二)提升教育发展质量。完善革命老区县域学前教育总体布局规划,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调整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加快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推进县域高中整体能力提升;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构建符合房县县域经济发展的八大专业群,创建省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加大教师编制统筹配置,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房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和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进房县中医医联体建设,建设中医名院、名科和特色专科。支持军店镇、青峰镇等乡镇建设县级区域医疗次中心。(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医保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提升文化体育发展水平。大力推进县域公共文化和体育运动设施建设,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小型公共文化和体育运动设施,建设一批便民利民小型体育场馆、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等设施。推动公共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实现免费开放。制定县域公共文化设施联动机制,推行与毗邻县市的公共文化联动。推进县级公共文化场馆、文化礼堂和乡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到2025年,实现城乡数字电视、农村智能广播全覆盖。努力举办省级、市级文化交流和体育赛事。(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

(十五)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编制《房县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争取实施南部山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争取大巴山脉房县段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立项入库,争取房县汉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房县大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立项。严格落实保护区禁捕退捕政策,加强渔政执法力度,巩固禁捕退捕成果。实施“青山”工程,全面推行林长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持续开展国土绿化、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抚育。实施“碧水”工程,落实河湖长制,加强古南河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保持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探索“两山”转化有效路径,大力推行农业绿色发展方式,加快发展有机农业、绿色食品深加工、生态林业等生态绿色产业,全域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发展种养一体、农牧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推进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农作物秸秆回收及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广农业节水、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新技术,主要粮食作物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林业局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七、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实施。县直各部门要积极对上汇报,争取上级支持,确保政策、资金、项目等向房县倾斜;要加强对下指导,督促各乡镇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要大力实施“红色头雁”工程,选优育强乡村振兴带头人队伍。县老区建设促进会要健全队伍、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紧盯省预算内专项投资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对标谋划项目并及时跟进。加强对上沟通衔接,争取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倾斜支持,培育和引导制造业企业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加大金融机构对信贷投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贷款。加强向上对接争取,支持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纳入省级重点“种子”企业名单。引导国有投融资平台及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保监工作组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落实用地要素保障。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集中连片开发,全力支持“中国(房县)诗经城”二期建设。全力推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其中,争取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3500亩(包含跨省交易500亩,省内交易3000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2000亩(包含水田指标500亩,旱地指标1500亩)。积极组织实施2022年度土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积极争取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和平衡表编制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加大人才保障支持。全面实施“青衿荟萃·才聚房陵”工程,推进《关于实施“青衿荟萃·才聚房陵”计划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政策落实。重点争取向房县选派各类技术人才担任“科技副职”“科技副总”。持续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落实《房县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全力创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按规定给予奖补。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按规定提供个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畅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在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在岗位聘任上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积极争取“湖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奉献岗位”指标并向房县倾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