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中药材产业链建设的六条意见

索引号
01145506X/2023-48349
文件类型
意见
发文单位
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房政办发〔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3日 10:44:34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中药材产业链建设步伐,根据2月11日全县中药材产业链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制定如下六条意见。

一、奖励发展重点品种。重点发展“房六味”(虎杖、白及、艾叶、柴胡、黄精、苍术),当年新发展种植虎杖、白及、艾叶集中连片达100亩以上,每亩给予300元的一次性奖补;当年新发展柴胡、黄精、苍术集中连片达100亩以上,每亩给予500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扶持发展重点乡镇。以门古寺、上龛、尹吉甫、军店、万峪河等为中药材产业重点乡镇,每个乡镇5—10个村整村新发展“房六味”中药材500亩以上,全乡镇发展中药材50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乡镇20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三、支持种苗基地建设。对当年新建中药材标准化种子、种苗繁育基地100亩以上,且年产优质道地中药材(虎杖、白及、艾叶、柴胡、黄精、苍术)种苗500万株以上的市场主体,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奖励品牌创建。对成功获批的省级中药材特色小镇,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牵头申报符合房县确定主导“房六味”药材品种并成功获得国家道地药材产区认证的市场主体,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牵头申报并成功获得湖北省“十大楚药”道地药材认证的市场主体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研发新药、特药、药食同源产品,采用“一事一议”给予适当奖补。其他没有涉及到的品牌建设政策,按房政发〔2021〕12号文件执行。

五、全力培育市场主体。市场主体的建设覆盖所有中草药品种,重点支持中药材加工厂建设,对新建初加工厂,厂房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老企业扩建厂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证照齐全竣工验收后按照混凝土多层300元/㎡、钢结构2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家企业限200万元;设备投资达到200万元以上,经审核后,按照15%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补(与招商政策保持一致),单家企业限200万元。对重点中医药企业(含流通企业),实行“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补。

六、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实体经济、村集体经济,生物医药招商企业,实行“一事一议”。

上述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兑现以验收考核办法为依据。

2022年2月13日    

附件:关于支持中药材产业链建设的六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