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全文包括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房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angx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向房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325088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上级各项部署,持续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多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全年全网共计主动公开12077条信息;利用政务新媒体主动推送5261条信息;采用专题页集中公开信息521条。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县各乡镇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在县政府本级及各单位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结合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后的栏目设置情况,集中公开展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更加方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线下申请2件,所有公开申请均按时按要求以申请人指定方式予以答复,所有数据已全部迁移至依申请公开新平台。全年无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监测检查机制,采取十堰市政府网站系统监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紧盯栏目更新不及时、更新内容不规范和错敏词汇等问题。内容发布坚持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信息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优化栏目结构,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新增了“六稳”“六保”、疫情防控、卫生健康、政务督查等4个专题专栏;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把好了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进一步。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股室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二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对待省、市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反馈的问题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三是积极组织自查。定期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检查出问题立即修改、责任到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出现隐私信息泄露等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四是注重社会评议。根据信息公开网数据统计,我单位获得显著评价10票,一般评价3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发布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征地拆迁等各类有效政府信息10089条,比去年同期增长15%,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大的提升。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641条,政策文件和解读232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139条,部门和乡镇财政预决算信息及专项资金信息275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102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各类公益事业建设信息67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5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461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0395 | ||
行政强制 | 377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93.29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县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办结6件。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1 | 0 | 1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1 | 0 | 1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1 | 0 | 1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全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的质量不高,对企政策及解读较少。二是少数乡镇、部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均衡。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具体办事人员存在流动性大、业务交接不衔接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业务培训。分享先进县 区、单位的经验做法,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提高对 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深入研究指标,健全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一线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提升工作实效。定期下发政务公开工作提示单,罗列重点工作任务,督促各单位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与提升。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我县涉农资金、乡村振兴及重大项目建设方面信息,着重将农村道路建设、农业农村建设、群众所关心的重点工程项目进度等信息向公众公开,提高重点领域信息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房县按照《条例》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在房县政务服务中心率先在全市建成政务公开专区试点,无其他特殊事项需要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