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房县城关镇镇武当路66号,邮编:442100,电话:0719—3224415)。
一、概述
2021年,我局按照县政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并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成立了以齐建琼局长任组长,局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机构和人员的落实,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日常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三)完善工作制度,管理规范有序。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了《房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制度。明确了相关股室在保管、维护和更新信息受理和处理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
(四)严格审核把关,主动公开信息。在工作中各股室能认真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保密和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做到严格把好审查关,防止“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保证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完整、准确、及时。公开方式主要是通过市政府政务网平台。2021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通知公告、规范性文件、其它主动公开文件、政策解读、政府领导、政府工作机构、规划信息、其它主动公开内容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22条,其中通知公告9条、规范性文件5件、其它主动公开文件25件、政策解读2条、农业信息28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实际产生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
制作 | 获取 |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二)项 | |||
信息内容 | 公开渠道 | 是否更新 | 更新数量 |
机关简介 | 房县政府官网 | 是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依据、条件、程序 | 处理决定数量 | |
原有项目数量 | 本年新增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依据、条件、程序 | 处理决定数量 | |
原有项目数量 | 本年新增 | ||
行政处罚 | 0 | 20 | 1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七)条 | |||
信息内容 | 公开渠道 | ||
财政预算、决算 | 房县政府网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原有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项目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十)项 | |||
信息内容 | 批准数量 | 完成数量 | |
重大建设项目 | 10 | 10 | |
第二十条第(十四)项 | |||
信息内容 | 拟招录人员 | 实际录用人数 | |
公务员招考 | 0 | 0 | |
其他 | |||
信息内容 | 本年公开数量 | ||
…… | 322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202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以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四)0法 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以处理 | 1. 信息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需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0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工作,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领域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挖掘深度,拓宽广度,努力从多方面、多层次上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在关乎民生问题上下功夫,进一步服务民众、方便群众,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如天气骤变等时效性很强的信息要及早发布,增强信息时效性和扩大信息传播范围;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信息发掘与公开。
(二)改进措施
2022年,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局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流程,努力在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不漏掉,不该公开的坚决不公开;二是加强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报送公开政府信息,充实信息来源,增强信息时效性和公开效果;三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行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农业信息载体建设。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公开平台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载体的建设,发挥电视、报刊、公开栏、宣传幅、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的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房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