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2年01月17日 14:50:00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
编辑
房县-政务公开B

、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工作举措

1.坚持统筹推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了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2.严格审发流程。组织办公室和各科室信息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信息公开工作精神,严格落实初核、审核、签发的上网信息“三审”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严格做好采集、编写、审核、报送等各环节的流程把关,确保信息安全、准确。

(三)公开方式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依托湖北日报、荆楚网、十堰日报、十堰市局门户网站、房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房县、房县新闻网等多个平台,共发布舆情回应信息5条、行政许可268条。在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同时,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税收宣传、网站运维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房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房县城关镇房陵西大道150号,邮编:442100,电话:0719-3247038,传真0719-324703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全年主动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项,行政许可268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项,行政处罚2项共176条,行政强制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0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当面申请和网络申请的方式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为0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1.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根据新税务机构职能调整和日常工作需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问题。2022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规范公开办理流程。按照上级局和房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切实提升工作质效。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纳税人普遍关注的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公信力。

进一步梳理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和文件,通过相关网站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加强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序时做好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税收政策以及实务操作指南等信息的公开,并跟进做好新闻信息宣传和工作动态发布,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三)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受理、转办、研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对依法依规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向申请人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信息及时提交集体研究,对重大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向上级做好请示,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做到既保护申请人权利,又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