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土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镇2021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土城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房县土城镇土城村中兴街,邮编:442100,电话:0719—3811266)。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及时充实工作力量。我镇及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延续性,并充实了工作力量,由2名人员,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得到了有效充实。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土城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近年来,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镇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土城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土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土城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土城镇12345政府热线管理制度》《土城镇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土城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等10余项制度,目前,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一是今年以来,我镇党政班子会议先后多次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听取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多次在工作会上安排部署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我镇组织15个村开展了土城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会议,培训会上,详细传达县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由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深入培训,镇主要领导对开展好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要求。二是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今年以来,共其它督查事项整合,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2次,涵盖11个镇级办公室和15个村委会,有效助推了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是编制并公开了《土城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在设立了土城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在显眼位置摆放了流程图,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受理、审查、答复等工作。四是在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各村为民服务站均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了公开的政府文件、办事指南及相关宣传手册供群众查阅,有效扩大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五是加大政务公开、网上问政、“12345”市长府热线宣传力度,开展集中宣传1次,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晓率。六是扎实开展宣传。充分利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村的综合服务平台电视和各村“大广场、小喇叭”及政务公开专栏对政务公开知识、财务信息、工作动态、考核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宣传和公开,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四)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今年以来,在政府网站改版后,我镇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了《土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土城镇人民政府概况》《土城镇今后五年目标及工作规划》《土城镇乡村振兴规划》及各项疫情防控政策、通知等信息,确保更新及时,信息准确。二是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公开时限内公开政府文件和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政府公示栏、宣传牌等方式,主动在土城镇政务外网及党务政务宣传栏发布公开信息,公布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1.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镇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1篇。其中更新组织机构镇党委、政府机构职能、乡镇概况各2条,依法主动公开政府文件4个,发布公示公告12条。
2.政府政务宣传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政府政务宣传栏中主动公开信息,刊登内容主要为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机构职能、政府公告公示、疫情防控政策、安全生产措施等。
3.宣传阵地、宣传长廊、宣传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结合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环境卫生、森林防火、反电炸宣传、村两委换届、“两金征收”、综合治理等工作,共派发各类宣传资料3.8万余份,制作宣传海报150幅,制作宣传牌46面,宣传横幅800条。
4.通过乡村大喇叭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为做好各项政策、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各项宣传工作,要求各村利用喇叭、微信群等媒体宣传相关政策。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报告
2021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报告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镇村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公开形式单一。下步工作中,我镇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一是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培训教育,努力形成人人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渠道,探索运用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新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房县土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