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2年01月11日 10:25:00
来源
房县司法局
编辑
房县-政务公开A

一、总体情况

房县司法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按照《条例》规定执行,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严把信息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同时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和发布等工作。

机关职能:

第一条 根据《十堰市机构改革方案》、《房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和督察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四)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县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和司法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社区戒毒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服装、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地等保障工作。

(九)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县委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负责组织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精准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机构设置:房县司法局设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信息技术股、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备案审查股)、行政执法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指导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律师工作股(县政府法律顾问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离退休干部股;派出机构(乡镇司法所)20个,直属单位2个(房县法援中心、房县社区矫正局),事业单位2个(房县公证处、房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我局现有总编制数88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4个,事业编24个。现实有人员46人(其中政法编44人,事业编2人)。2021年公务员拟招录3人,实招录3人,事业编拟招录10人,实招录10人。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积极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着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对具体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专职化的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