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公安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1年01月25日 16:38:15
来源
县公安局
编辑
房县-政务公开B

房县公安局

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房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如下。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 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angx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房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邮编:442100,电话:0719-3210128。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房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办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 2020 年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公安政务公开作为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促进公安政务服务的一个重要工作抓手,全面推进公安警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统称“五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公安、便民公安、满意公安,有力促进了公安机关管理服务提质提效,提升了公安公信力,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常态化公开,扩深警务知情。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县局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和交警、治安大队等部门通过县政府网.房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年度计划、专项规划、人事信息、通知公告、三公经费、预决算报告等公安政务信 22 条,不断扩深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面。是扩大公众参与。通过“市长热线”、“网上问政”搭建警民互动平台,增进公众对警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共接收群众咨询、建议投诉等事项 256 件(条),在全县公安机关的共同参与下,全部及时受理回复。是发挥媒体作用。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敏感点,采取传统公开与媒体公开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扩展公开渠道,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借力官方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每日发布警务要闻、警方动态和警察故事等信息。今年以来,通过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 262 余条,通过“平安房县”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平台发布应急管理、警情通报、预警防范等各类信息 6688 条(其中微博 2310 条、微信 2220 条、抖音 2158 条)。

(二)全程化公开,打造阳光警务。一是执法透明。全县公安机关各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执法权责、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执法监督“四公开”原则,采取传统、现代,网上、网下等形式向报案人、受害人、嫌疑人及其家属等公开案件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目前,对案件当事人执法回告率达到 100%。交警部门公开发放机动车号牌,利用互联网交通管理平台实现了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和自主约考,增强了群众对车牌号码和驾考的自主选择权。二是收费透明。出入境管理大队及一线派出所均在办证大厅醒目位置公布行政性收费标准,并与县财政网联网,将行政性收费直接入库到县财政网,不收取办证人员的现金。交警大队实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科收费,考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缴费系统,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即可实现分科缴费,收费更加规范、透明。三是监督透明。县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有力规范了公安机关市场执法行为,提升了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通过“市长热线”、“网上问政”平台,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来件,及时纠正基层民警在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规范化公开,增强警务质效。一是简化群众办事流程。出入境管理大队积极落实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政策,把群众“只跑一次”落实到最后一厘米。今年以来,为市民办理出国境证件 748 人次;交警大队落实车驾管业务“四个减免” “18 项简单业务一证即办”政策,为群众办理车驾管3.4 万余笔,免费复印 6 余万份、免费拓印 1.2 万余份、免费为车辆和群众照相 2000 余笔、免提交资料 2.9 万余份、减免身份证 复印件等申请材料 7 万余份,为群众和企业节省资金 100 余万元,获得了企业和群众的高度评价;治安大队户政部门取消“亲属关系证明、同意落户证明”等 7 项县级证明事项,进一步精简材料手续,推动户籍业务办理“只跑一次”。三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围绕“足不出户办政务”工作目标,积极落实湖北政务服务网“一张网”建设工作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智能化,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便捷度,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成果。积极推动全市执法信息化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投入使用后将全面实现“从服务公开向执法公开延伸,从公开执法依据向公开执法过程延伸,从公开上墙向公开上网延伸”目标。加大对“湖北省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运用,实现车驾管、出入境证件等 435 项公安政务服务“掌上办“随时办”,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四是强化监督考核。为保证执法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县局制定执法公开考评规则,每月对各派出所和局直执法办案单位的执法公开情况进行计分、通报和排名,将考核情况纳入各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成绩,倒逼各单位采取措施及时、准确、有效地做好执法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在房县政府网站上的子网站开设了部门概况、领导之窗、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图说风采等专栏。2020年,部门概况1条、领导之窗10条、新闻动态203条、通知公告25条、图说风采23条、政府信息公开8 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 年,我局无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对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错误认识,认为信息公开是综合部门的事,把工作制度、规范和办事流程上墙公布就行了,导致公开信息中警务部署信息多,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的动态信息少,破案宣传的信息多,“规范性文件”“政策解答”等政策服务信息少。还有的单位存在着“不想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想法,对送指挥中心(办公室)文核的文件是否应当公开,不愿注明,或因担心涉密问题,全部不予公开,没有落实“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县局先后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方案、措施、要点,但部分警种仍未按要求落实。除指挥中心、政工室、交警大队分别通过政务信息后台、“平安房县”“房县交警”网及时公开本年度规划计划、总结、相关政策、工作动态等信息情况;警务保障室按时报送本年度公开财政资金管理制度、预决算报告、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等信息情况;其他相关单位均未报送相关情况。三是工作力度不够到位。政务公开工作涉及公安机关方方面面的服务管理工作,各警种部门的具体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有所不同,需各警种部门按照自身实际对本系统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并进行具体的督导落实。目前,县局虽然每年制发年度工作要点,起草网发一些工作通知,但指导和督办的力度有限,各警种应当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对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指导和督办。下步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县公

安局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局政工室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全警的公开意识,确保公开工作在保障国家安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真正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服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开程度。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向外界展现公安机关在推进公开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度。同时,强化警情公示,创新预警方式,丰富预警内容,扩大预警对象范围,增强社会公众对社会治安的知晓率;进一步拓展警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警务工作透明度,强化内外监督,全力兑现各项公开承诺,树立公安机关良好执法形象。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公开质效。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

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真正做到利企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

按照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统一部署要求,县公安局坚持从打造平安房县、构建和谐房县的大局出发,主动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公安机关保障服务民生的重要渠道来抓,做到了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提前30 天办结2020 年4 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1 件政协委员提案,实现了见面率、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的工作目标。为更好的回应公众关切,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主动与代表委员及会办部门联系,征询办理结果公开意见后,主办的2件建议提案在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栏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不断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切实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 让人民群众满意。

(注: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0 年1 月1 起,至 2020 年12 月31 日止。)

房县公安局

2020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