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房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索引号
01145506X/2020-0945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08:51:27
发布机构
房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号
房政公开发【2020】3号


房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度房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20年度房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0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度房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促进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定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二、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领导,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五)网上问政办理情况;

(六)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五、结果运用

    考核采用100分制,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处理。考核结果按规定程序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纳入2020年度政府绩效考核。   


件: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