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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培训的 通 知

  • 来源:房县政府网
  • 发布时间:2020-05-21 09: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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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开展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培训是人社部对口支援湖北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水平,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培训项目,为提高全市干部职工应对突发卫生事件能力水平,拟开展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

(二)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社区(村)防疫一线工作人员、乡村医生。

(三)民间组织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其他有培训意愿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由吉林省琢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供免费在线教学。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展防控知识、个人防护和卫生规范、日常预防性消毒、重点公共场所及机构疫情防控基本要求等方面的培训。每期培训班周期7天左右,总课时15学时,学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习任务(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

三、组织报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名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卫健部门负责通知到辖区内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并做好学员名册报送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域学员名册的汇总工作。

四、支持政策

(一)学员培训结束后,可参加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鉴定合格的由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取得初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含劳务派遣)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按规定给予每人1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补贴资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发放至职工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社区工作者取得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聘用到相应工作岗位。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动员发动。本次在线培训免费,报名不设限制,学习不占工作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各类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摆正心态、放下姿态,要“心甘情愿”去学。

(三)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将汇总后的报名表(含EXCEL版电子稿)报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报名每半月进行一次,截至时间6月15日。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2日

附件1.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培训报名表

2.各县(市、区)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培训报名联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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