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4日-2026年9月4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就《关于划定房县中心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反馈1条(县住建局反馈无意见)。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房县生态环保工作的关注和...
县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2022年9月,县政府公布实施了《房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心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通告的实施,有效降低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量,对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起到了促进作用...
为加强十堰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商品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维护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2026年6月24日,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通过网站和书面形式发布公开征求《十堰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
2026年6月1日至7月1日,在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征求《房县规模经营主体采伐限额指标使用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相关单位征集意见建议。截至公示期满,房县林业局未收到意见。 房县林业局 2026年7月1日
为加强十堰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商品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维护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十堰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