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房县财政局在门户网站对《房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8月18日,收到反馈意见1条,现将主要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单 位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1
县司法局
建议对第二十六条“审计、财政、人大等部门依法对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修改为“人大、审计、财政等部门依法对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