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2024年春季学期房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12-24 15:30:14
来源: 房县教育局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根据省学校后勤办《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教后办〔2024〕1号)、省营养办《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学生营养办〔2024〕1号)和市营养办《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提示》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物资配送、资金结算、管理信息系统、食品安全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序衔接物资配送

(一)物资配送标段延期。结合供应企业延期申请,县教育局综合考虑三年疫情、2023年资金结算、冬季招标价格偏高等因素,为稳妥衔接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食堂物资配送工作,决定第二轮(2021至2023年)招标物资配送延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结束。2024年4月将启动第三轮(2024年8月至2027年7月)物资招标工作,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物资配送工作顺利衔接到位。2018年起,按照《关于学校食堂蔬菜定点采购配送的指导意见》,非营养改善计划肉类、蔬菜、豆制品及零星食材等副食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教育单位招标配送。建议与县教育局第三轮物资招标同步,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启动2024至2027年物资招标工作,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规范有效的中标结果及档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供餐模式总体不变。供餐模式沿用2023年秋季学期模式,即“4+1”模式和“5元模式”。“4+1”模式指为有食堂的学校每生每天提供4元冷鲜肉和1元学生饮用奶,两天供应1盒价值2元的学生饮用奶,月底要注意调控,避免“半盒”牛奶的情况发生,结算数据要与“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完全一致。“5元模式”指为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和少数走读学生每生每天搭配提供价值5元的学生饮用奶或酸奶等物资。采用“4+1”食堂供餐模式的学校,要将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嵌入《房县XX学校食堂(营养改善计划)周带量食谱》中,把营养改善计划物资与一日三餐有机融合,做到早中晚餐餐有肉,每天有豆制品、鸡蛋和牛奶,每天食物达到12种,每周将当季食材吃遍,保证每天蛋白质摄入和各项营养元素均衡吸收。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利用本学期和暑期加快食堂建设和设备设施添置,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全部实现食堂供餐。

(三)部分物资价格下调。由于2024年开年冷鲜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冷鲜肉配送企业主动提交调价申请,县教育局到发改局调取2月以来三周主要食品及副食品价格监测表,调价申请基本符合当前市场行情,综合各方意见后决定下调冷鲜肉到校价格。其中,猪精瘦肉(正大、双汇、雅元、本土,10KG/件)下调至17元/斤,猪排骨(正大、双汇、雅元、本土,10KG/件)下调至22元/斤,鸡肉(六合、飞佳、德祥,10KG/件)下调至10元/斤,牛肉(雅元、恒都、和顺,2.5KG×4/件)下调至42元/斤,五花肉(本土,称重)下调至16元/斤,猪蹄(本土,称重)下调至18元/斤。其余物资配送企业、配送范围、配送价格不变。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春季学期结束。

二、严格规范资金结算

(一)严格资金结算时限。按照《房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房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核算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房教发〔2022〕3号)、《房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房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的通知》(房教函〔2023〕94号)、《房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房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细则>的通知》(房教函〔2023〕93号)等文件要求,各单位核算点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辖区学校上月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数据,并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上传至县中小学后勤服务中心QQ群,营养改善计划物资货款由县教育局每月与配送企业结算。粮油、非营养改善计划肉类、蔬菜、豆制品及零星食材等非营养改善计划物资当月货款由各单位核算点次月10日前与配送企业结清。

(二)核准资金结算数据。由于2023年使用“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现将《(修订15)房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月报表》与系统进行了对接,也可从“房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系统[3.5智能版]”中的“营养月报”模块导出,填报时需注意两点。一是各学校不要改动表样,只需在下拉列表中选定填报单位、学校全称,手动填写日期、校长签字、分管校长签字、各类物资资金,合计资金小写及大写将自动生成,每月表内资金数要与当月配送数据和发票数据完全一致。二是增加“系统中本月就餐人数、系统中本月就餐日、系统中本月就餐餐次、系统中本月总支出”4项内容,务必保证系统中本月总支出=本月三项资金总合计=系统中本月就餐餐次×5。

(三)规范资金账目管理。一是规范账册管理。“房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系统[3.5智能版]”为营养改善计划单独设置入库记账凭证、出库记账凭证、物资明细账及总账、应付账款明细账及总账。应按照记账凭证及附件(食谱、入库单、出库单、发放表、资金月报表、供货发票、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的相关信息表)整理档案,单独装订账册,与食堂财务账本一起存放备查,相互印证补充。二是规范发放签字。对配送的营养改善计划肉类物资经入库和出库等程序进入食堂加工后免费提供给学生,对配送的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饮用奶等物资经入库和出库等程序发放给学生,所有数据及签字手续均在《房县XX学校XX班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伙食费收入及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发放表》一并完成。三是规范餐次统计。学生缺餐餐次与校务日志、班务日志、门卫或政教处对应,并将请假条第二或(三)联作为附件入账,长期请假人员不予纳入食品供应计划,临时请假且符合缺餐条件人员不交当餐费用,也不享受当天营养改善计划物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也不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就餐和缺餐信息线上线下一致。

三、有效对接相关系统

(一)核准管理信息系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是直达教育部的直报系统,信息数据一经填入不得修改,上级将按照系统受益学生数和天数核定补助资金,以系统补助资金作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审计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督促指导辖区学校操作人员按照时间节点登录完成数据录入和信息上报工作。学期初设置基本信息、就餐日和膳食补助标准,每天录入就餐学生信息,月底提交月度名单,每月5日前将系统中相关数据填入《(修订15)房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月报表》,每学期末汇总每月报表资金数填报一笔该学期总资金。

(二)用好食堂财务系统。各单位要组织辖区学校研究使用“房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系统[3.5智能版]”,落实“先吃后结算”制度,每月10日前必须完成上月成本核算和资金拨付,杜绝拖欠配送企业货款的现象。各学校要加强食堂账目管理,妥善整理好食堂运行中发生的原始凭证、账册、发票、台账等资料,按照凭证号顺序及时装订成册。其中,学生就餐信息可以从“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对接到“房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系统[3.5智能版]”,才能保证就餐信息一致。县教育局将安排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专项督办培训。

(三)统筹食品安全平台。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学校使用“餐饮食品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平台,确保录入的食谱、入库、出库、留样等信息真实有效,并且要和“房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系统[3.5智能版]”完全一致。同时将食品安全管理平台中的晨午检记录、消毒记录、防鼠记录、留样记录等信息导出并打印装入食堂和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档案,确保数据档案能相互印证,也减少重复录入。没有使用食品安全管理平台的学校需要填写纸质台账。

四、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一)规范食堂物资招标。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教育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必须委托第三方依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竞争性采购方式,遴选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社会信誉度高、抗风险能力强的大型生产企业或供应企业。建立健全供应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供应企业评议考核制度,坚持每学期签订协议。加强对供应企业供货价格的日常监测,通过竞争性采购方式确定的采购标的单价,不得高于所在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

(二)严格物资质量验收。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配送、食材验收、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学生就餐等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课间供餐食品的查验接收工作,重点检查食品规格品牌是否与中标标的一致,包装是否完整,感官形状是否异常,坚持先进先出并按天发放。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做到源头可溯。购买散装食品时,要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并要求供应企业提供检测报告。增强用盐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吃上放心合格碘盐。不得采购上级明令禁止的食品,不得向学生提供预制菜,不得在非统一配送企业自行采购。坚决拒收非中标企业配送的产品、不符合卫生的残次品和不能提供同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报告的产品。

(三)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保持厨房卫生干净清洁,落实防鼠工作。按要求对食品容器和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提倡采用热力消毒法,尤其对生熟案板和刀具要严格分开使用和洗消,防止交叉感染。落实“师生同吃一锅饭菜”和“全员陪餐”制度。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做到全品类留样,课间供餐食品按批次留样。督促从业人员每日严格执行“三戴一穿一查”,即戴帽、戴口罩、戴手套、穿工作服和上岗前健康检查。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学习食材验收、贮存、加工、出餐等流程操作要点和管理要求,提高专业素养。

五、加强工作落实力度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是一项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也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必须同时做好物资配送、资金管理、食品安全等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堂成本核算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才能确保这一民生工程落实落地。因此,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充分发挥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作用,为学校提供必需的办公设备保障,补充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推进。

(二)切实加强履职尽责。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涉及食堂管理方方面面,尤其是2021至2022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2023年使用管理信息系统以来,相关数据需要线上线下协调一致,需要各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分工,结合学校规模和人员配置,把营养改善计划常规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成本核算系统、食品安全管理平台、进出库查验、就餐信息登记等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人员,定期开展培训,做好政策讲解和业务指导。在分工的基础上加强业务协作,力争在2024年春季学期有效衔接多方信息数据,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堂管理工作有序有效稳步推进。

(三)切实加强协调统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必须做到上下一致和部门联动。各单位在指导学校落实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要主动对接当地食品和资金监管部门,做好配合沟通。县教育局将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上半年将重点督办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堂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调查核实,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改进和处罚措施,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修订15)房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月报表》

(此函件主动公开)

房县教育局

2024年3月6日


责任编辑: 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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