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年房县人民医院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房县人民医院职能
房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0年,位于诗经故里、黄酒之乡的房陵县城,南依华中屋脊神农架,北邻道教圣地武当山,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防保、急救、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国际爱婴医院、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湖北省省级文明医院、湖北省医疗卫生系统百强单位、湖北省级药品质量信得过单位、湖北省省级健康教育示范医院”湖北省价格诚信单位、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医院有神农路、小西关体检中心等两个院区。神农路院区占地4.7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达6万平米。编制床位800张,开放床位超1000张。现有在职职工843人,离退休人员217人。其中,高、中级职称技术人员92人,硕士研究生8人。是“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多所卫生专业院校的教学实习基地。每年承担50余名住培医师、100多名各乡镇进修医师的培养和医学院校的学生实习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医院占地4.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00张。我院现有在职职工801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70人、中级专业技术人才212人,硕士研究生4名。我院学科门类齐全,开设3个门诊部,设一级临床科室15个,二级临床科室12个,临床医技科室13个,39个专业科目,3个重症监护病房(ICU、CCU、NICU)。其中,神经内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泌尿外科、全科医学科、神经外科、超声影像科、新生儿科等9个专科被授予“十堰市乙类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被授予“湖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获“湖北省重点科技成果” 21项,获省市科技进步奖4项。
第二部分:房县人民医院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房县人民医院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房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收入总决算310,965,599元,2021年度支出总决算295,608,683元,2021年初结转结余-15,356,916元(其中年初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554,000元,年初结转经营结余-17,910,916元),2021年底无收支结余。2021年总收支与去年相比,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建设减少,从而减少了财政项目的投入。
二、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决算310,965,5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93,500元,占总收入2%。事业收入304,272,099元,占总收入98%。
三、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总决算295,608,683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8,186,307元,占总支出40%;商品和服务支出168,497,926元,占总支出57%;基本建设支出5,000,000元,占总支出2%,资本性支出3,754,000元,占总支出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450元。
2021年年初项目结转-15,756,916元,其中2020年底项目结2,154,000元,经营结余-17,910,916元。
四、2021 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6,693,500元,与上年相比,大幅度下降,主要是2020年拨于新冠病毒项目基建建设款。
2021年财政补助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2,554,000元,是2020年财政拨款结转数。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9,247,500元,主要是用于传染楼建设、综合医院医疗设备以及突出卫生事件购设备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9,247,50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在职基本工资6,000元, 购防护物资400,000元,占财政支出4%;传染楼5,000,000元,占财政支出55 %,综合医院医疗设备专项经费2,154,000元,占财政支出2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600,000元,占财政支出17%,精准扶贫87,500元,占财政支出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6,000元,支出决算为9,247,500元。其中:
1、在职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6,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
2、购防护物资年初结转4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0元。主要是上年财政项目结转数,付2020年购防护物资余款。
3、传染楼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主要是用于医院传染楼建设在建工程。
4、综合医院医疗设备专项经费上年结转2,154,000元,支出决算为2,154,000元,主要是用于2020年购医疗设备B超余款。
5、扶贫款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7,500元,主要原因是医院对3个扶贫村日常开展扶贫工作。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600,000元,主要是用于2021年购核酸检测设备购置经费。
六、2021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房县人民医院“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21529元,与上年475921元,减少了54392元,下降11%。我院共有6辆医疗车,其中4辆用于急救病人,1辆用于医疗巡回车,1辆用于开展各项技术指导学术活动及下乡义诊。公务用车配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8,309元,与上年340,738元,减少了22,429元,下降7%.主要用于日常急救病人、接外省送往县内县外支出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以及各科室前往上级学术交流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为103,220元,与上年135,183元,减少了31,963元,下降24%.主要用于日常开展各项医疗技术学术活动及上级医院前来我院技术指导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186,307元,比上年112,831,851元,增加5,354,456元,增长了5%。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在编人员,以及对企业政策性补贴增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费用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68,497,926元,比上年172,501,220元,减少了4,003,294元,下降2%。主要原因医院日常增收节支,缩小开支范围,科室缩减成本。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是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国有资产占用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财务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范进行,认真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培训,同时与对口股室及时沟通学习,积极推进决算组织、编报、审核等工作,如实填报,按时上报数据。对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及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的各项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
在以后的工作中,本单位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决算管理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制度。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预、决算,提高财务工作效率,推进资金使用情况网上公开。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及资产管理、财政法制宣传、农村财政财务管理、非税收入征管、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及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会计职称考试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开展预算改革、预算编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全市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局用于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全市财政核心管理软件基础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局用于购买代理记账(委托中介机构对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小微企业进行代理记账服务)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用于开展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附件:房县人民医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