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城管执法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索引号
01145506X/2025-0645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20日 09:39:34
发布机构
房县城管执法局
文号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是政府工作单位之一,其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全县城乡和乡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定县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发展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制订城市管理考评办法、考评标准和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推进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进程;指导乡镇集镇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

3、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的指挥、管理、协调、调度、检查考核、业务培训、人事管理和统计信息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队伍风纪监督管理和现场纠察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统一部署、人员调度和检查督办工作;负责数字化城管的运行和指挥调度工作。

4、负责全县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制度行业地方标准,培养、建立、监管环境卫生作业市场,推进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环卫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及考核监督督办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渣土)挖运、处置及管理。

5、负责组织协调,督办检查背街小巷、临街立面容貌、出店经营、乱搭乱建等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乡户外广告标牌、景观灯饰、门店招牌、横幅布标设置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城乡道路、桥梁、护岸、隧道、路灯、箱体、管(杆)线、户外停车场等各类公用设施执法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建设以外的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城市道路挖掘的行政审批和许可证发放工作;依法组织征收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建设以外的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

7、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渣土、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设施、箱体、户外广告、房屋装饰装修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监督处罚工作;做好与负责规划管理的单位对违法建设的认定与衔接,依法查处。拆除违法违规建筑,配合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

8、会同县财政单位编制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落实;会同有关单位筹措和管理城市维护建设有关资金,指导和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审核,负责管理本单位依法征收的费用。

9、负责受理城市管理及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10、负责“竹房城镇带”房县片区的“红塔、军店、化龙、窑淮”四个乡镇违反环境卫生、渣土、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建筑工程施工、公用设施、箱体、户外广告、房屋装饰装修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相对集中权监督处罚等。

11、承担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保密、政务公开、计划生育、信息化、印鉴、档案管理、机关后勤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预决算、财务、装备、资产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城管督查股。负责制定城市综合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容景观、公共空间秩序的清理整治、监督管理和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法规股。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普法宣传。承担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法治建设、案件审理、执法督察、信用体系、行政复议等工作。实施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市政公用股(公共管理股)。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公用事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环境卫生体制改革、作业市场培育监管及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渣土)收运处置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市政行业管理工作。

部分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5单位预算收入3231.15万元。

2025单位预算收入3231.15万元,2024单位预算收入2586.11万元,同比增长24.94%,主要原因是用于环卫工和协管人员工资的城管执法经费增加,事业单位改革转隶人员增加,退休职工统筹待遇增发,社会保障费用逐年调增,人员经费预算增加;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10万元。2025单位预算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25单位预算支出323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75万元,项目支出2409.40万元

1、2025年预算基本支出821.75万元,2024年预算基本支出659.51万元,增加162.24万元,同比上升24.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转隶人员增加,退休职工统筹待遇增发,社会保障费用逐年调增,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2025年预算项目支出2409.40万元,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1926.6万元,增加482.80万元,同比上升25.06%。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1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城乡建设发展引导(垃圾分类)经费。2025年度城管执法经费较于上年增加了537.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环卫工人和协管人员工资和社保。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较于上年减少了5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231.15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645.04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环卫工和协管人员工资的城管执法经费增加,事业单位改革转隶人员增加,退休职工统筹待遇增发。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3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7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751.7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9.99万元;项目支出2409.40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1.15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645.04万元。

基本支出821.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2.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6.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性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69.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统筹待遇。

项目支出2409.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2.80万元。城管执法经费较于上年增加537.8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工人和协管人员工资和社保发放。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较于上年减少5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城乡建设发展引导(垃圾分类)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99万元,2024年相比,减少0.01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99万元。2024年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房县2025年部门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测算,厉行节约,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车。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9万元,2024年公用经费支出58.88万元,同比上升18.8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工人数增加。其中:办公费5.50万元,印刷费1.75万元,水费0.60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4.01万元,公务接待费0.99万元,专用材料费4.75万元,被装购置费4.75万元,专用燃料费1.50万元,劳务费3.75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9.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14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4.8万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2万元,同比减少60%。其中货物政府采购预算为4.8万元,工程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日常办公所需的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办公家具及制式服装等,其他不可预见需采购的项目暂未列入。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单位有共有车辆23辆,执法执勤用车23辆。本单位无大型专用设备。2024年资产预计增加12万元,主要是电脑、办公家具、执法执勤用车等。2025年资产预计增加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电脑、办公家具等设备的采购。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409.40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目标1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和谐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新突破;目标2积极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区环境品质新突破;目标3确保大木、门古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正常运行;目标4保证单位工作顺利展开、完成;目标5保证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展开、完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5个,其中:本级项目4个,转移支付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409.4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一。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安排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城管执法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城管执法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城管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城管执法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城管执法局除上述事项外,开展其他城管执法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城管执法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城管执法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部分2025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十堰市区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发布勿动_2025-01-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