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 绩效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县水利和湖泊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县水利和湖泊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跨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查报送全县水利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国家、省、市、县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资源监测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非港口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河流湖泊的综合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流域控制性工程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落实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地方配套工程建设任务。指导监督南水北调有关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有关工程验收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型灌区建设与改造、节水灌溉、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水能资源规划编制、技术审查和农村水能资源规范管理、小水电改造和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十二、承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河湖长制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河流管理和保护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十三、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指导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四、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河道采砂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十五、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贯彻落实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山洪灾害防御和流域防洪联合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现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规划和计划财务股)、水政水资源股(节水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水土保持股、水利工程建设股、水利工程监督股、河湖长制工作股(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河道建设管理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电产业办、饮水办)、水库(湖泊)移民股、水旱灾害防御股、离退休干部股10个职能股室。下辖二级单位: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水库建设服务中心、河湖长制工作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4年底系统共有在职职工100人,离退休195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单位预算总收入为8331.7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24年预算减少566.55万元。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9.87万元,(机构改革调出人员29人),2.项目资金减少166.68万元,主要原因:按照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平均水平2024年资金总额有所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5年本级部门预算总收入8331.73万元,其中本级人员经费预算收入1425.61元,比上年减少了399.8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预算收入99.0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9.7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划转人员本年公用经费、工会经费;项目支出预算收入6906.1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66.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平均水平2024年资金总额有所下降。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本级部门预算总支出8331.73万元,其中本级人员经费预算支出1425.61万元,比上年减少了399.8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公伤失业以及社会保障经费预算减少;公用经费预算支出99.0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9.77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公用经费含公务交通补贴及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项目预算支出6906.1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66.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平均水平2024年资金总额有所下降。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5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支出1361.65万元,公用经费预算支出63.93万元,项目预算支出8934.10万元。2024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9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支出1696.69万元,公用经费预算支出128.79万元,项目预算支出7072.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461.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失业以及社会保障经费预算减少;公用经费预算支出128.7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4.86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公用经费含公务交通补贴及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项目预算支出7072.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86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本年部门预算公开口径,本年部门内各二级单位公开各单位本年部门预算,切要求将局本级转移支付资金予以预算公开,以前年度不予以预算公开。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依照房县2025年部门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测算标准,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万元,比上年减少 0.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1.2万元,用于单位日常正常运转。单位运行经费比2024年减少了23.8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降低了运行成本。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此项支出
(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房屋全部用于日常业务工作开展运行,无租赁、外借等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部门组织对2025年本级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8331.73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目标1:完成本级财政年度本级人员支出预算1326.59万元,确保人员待遇稳定;目标2:完成本级财政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支出99.02万元,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目标3:完成河湖长制工作经费预算支出30.00万元;目标4:完成国有公益型水库水费补助工作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保障5座国有水库运转;目标5:完成水利工程维修管护补助和建设经费100万元,保障县内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保障饮水安全;目标6:完成水库管理工作经费预算支出79.40万元,保障县内78座水库日常管理维修保;目标7: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经费预算支出20万元,保障县内水利改革顺利推进;目标8:完成水资源保护经费(河道管理费)预算支出100万元,保障城区河道保洁、维修养护;目标目标9:完成农村供水工作经费20万元,保障县内农村饮水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目标10:完成“以钱养事”经费预算支出36.70万元,提高公益性服务质量;目标11:完成2025年水利国债资金预算支出2000万元,保障县内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目标12:完成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支出141万元,保障县内水利抗旱救灾工作顺利开展;目标13:完成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支出3783万元,保障县内水利工程建设;目标14:完成2025年非税收入返还预算支出586.02万元,保障县内水土保持、水政监察工作水利开展。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
九、项目支出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