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人民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2、承办中央、省、市、县领导批示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意见,向有关部门、乡、镇转送、交办有关信访事项,检查、督办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配合职能部门会办、督办信访老户和重要信访案件。
4、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宣传和研究工作。
5、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6、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和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
7、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加强信访队伍的自身建设,开展信访专兼职干部培训和信访宣传工作,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研究和探讨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理论,指导信访工作实践,发挥信访工作的社会效益。
8、配合公安、武警等部门处置人民群众以集体上访为由的游行、集会、请愿活动,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9、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对有关信访干部和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二、机构设置
信访局属县委工作机关正科级单位,下设:综合股、办信股、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网络信访中心(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复查复核办公室,核定定编11人,领导职数1正2副。目前,在职职工11人,其中:正科级3人,副科级5人,科员2人,以钱养事1人,退休4人。能基本保证办公正常运转。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房县信访局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63.0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24年预算数相比减少25.23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减少2名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144.66万元,项目支出18.37万元。与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相比,总支出减少25.23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2名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1. 本年项目经费预算18.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3.03万元,与2024年财政拨款188.26万元相比,减少25.2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名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3.03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25.2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2名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05万元,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169.89万元相比,减少40.84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减少2名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基本支出144.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31.48万元、津补贴26.21万元、奖金28.4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10.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支出0.14万元、住房公积金8.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待遇经费。
(3)2024年项目支出18.37万元(接访中心运行经费15.00万元,“以钱养事”经费3.37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无此项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73万元,较上年1.73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落实三公经费相关制度规定,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同2024年度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2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3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53万元,较上年1.53万元无变化。
在以后的工作中,本单位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决算管理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制度。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预、决算,提高财务工作效率,推进资金使用情况网上公开。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为14.27万元,比2024年减少2.97万元,减少21%。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调出人员2名,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4.67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工会经费1.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办公用房为县司法局所有,无自有房产。预计2025年资产无大额增减变化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63.03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聚焦中心点,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破解难点,坚决遏制信访上行势头;突出重点,全面推动矛盾问题化解;完成本年度信访工作及时受理率、答复率、参评率、满意率等各项考核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1。
单位预算公开内容: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2个,其中:本级项目2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8.37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及资产管理、财政法制宣传、农村财政财务管理、非税收入征管、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及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会计职称考试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开展预算改革、预算编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全市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局用于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全市财政核心管理软件基础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局用于购买代理记账(委托中介机构对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小微企业进行代理记账服务)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用于开展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